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三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发布时间:2024/9/30 12:32:41   阅读:597

各理事单位:

为繁荣发展我省高等教育研究,调动高等教育工作者进行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的积极性,推进高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2024年工作要点》,决定开展第三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申报范围仅面向学会理事单位。各理事单位按要求组织申报并推荐参评,申报要求如下。

(一)每个理事单位推荐参评的论文和研究报告总数不超过10篇、专著不超过5部;

(二)申报成果完成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申报成果必须是我省高等教育工作者为主体完成的成果。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须由前二或前三名作者联合申报);

(四)参评成果分学术论文类、学术著作类和研究报告及其他类。学术论文类包括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的高等教育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类包括高等教育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但不包括教材、论文集等;研究报告及其他类包括得到县(市、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负责人或其职能部门批示认可和采用的高等教育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五)本会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申报本奖,在发表或出版时须在适当地方标注课题立项单位、课题编号,在一定层级和范围被采纳的研究报告等同样需要在适当地方标注或附上有关党委或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或有关高校、或有关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在同等条件下,本会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将得到优先评定。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奖:

1.已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

2.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3.电子出版物;

4.论文集、教材、教辅材料、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年鉴、大事记;

5.未解密的涉密成果。

二、材料报送安排

(一)报送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1)(加盖学校公章原件及PDF扫描版各1份);参评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等成果(PDF扫描版1份,原件1份,如原件无法提供,可提供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Excel电子表格1份、原件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1份)。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今年11月8日(星期五)前按上述要求将推荐参评的成果和《申报表》《推荐汇总表》原件材料寄送到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office@gdgjxh.org.cn,主题注明“××大学/学院申报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材料”。

三、奖项设置

(一)本奖对各类成果常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 本奖各类成果一等奖,不超过该类参评成果的10%。一等奖成果须在理论或实践上有较大创新,有相当高的理论学术价值或社会应用价值,在省内乃至国内有较大的影响或者对实际工作有重大作用,得到学术界或高等教育系统相关方面高度评价。

(三) 本奖各类成果二等奖,不超过该类参评成果的15%。二等奖成果须在思想观点、内容、研究方法等方面较有新意,或在他人的研究基础上有新的方法、新的结论,对本单位或区域相关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对实际工作有较强的参考借鉴作用。

(四) 本奖各类成果三等奖,不超过该类参评成果的25%。三等奖成果须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形成新的见解,对高等教育某一具体问题的解决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作用,对实际工作推进具有较明显的影响。

四、其他事宜

(一)请各理事单位严格按规定数量推荐参评成果,并在《推荐汇总表》对所推荐参评成果予以排序。只接受单位推荐,不接受个人推荐。

(二)申报材料不退还,请申报人自行做好相关材料备份。

(三)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20—33970796;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后座三楼302室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邮编:510035。


附件:1.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

申报表

2.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3.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名单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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