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心理健康教育与应用分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人: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发布时间:2024/12/18 14:45:10   阅读:624

学会各会员单位,有关机构:

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章程》《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拟由中山大学牵头筹设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心理健康教育与应用分会(以下简称“分会”)。该分会的共同发起单位为: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深圳大学、岭南师范学院、惠州学院、肇庆学院、韶关学院、嘉应学院、广东教育出版社珠海出版有限公司及广州市格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依章依规有序做好分会第一届理事会筹备工作,现就推荐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事候选人推荐条件
(一)各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负责心理学专业建设的院校领导、心理学专业的学院/系负责人、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辅导员团队建设的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以及有关教育科研院所、基础教育学校、企业业务骨干;
(二)具有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及应用教学、科研或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具有从事心理健康领域科学研究或资源开发的相应能力和成果;
(四)志愿遵从《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章程》《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能够履行分会规定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参加分会的会议活动,自觉完成有关任务。
二、推荐要求
(一)原则上每个单位或机构推荐名额为1-2名。
(二)各单位或机构提名推荐的理事人选,须按要求填写《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心理健康教育与应用分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
(三)各单位或机构须填写《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心理健康教育与应用分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
(四)请各单位或机构于2024年12月月31日前完成理事候选人推荐工作,并将附件1、附件2汇总后统一报送(纸质版原件寄送至专委会筹设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其他事宜
(一)分会(筹设)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洋清;
联系电话:020-32379037/13316182956;
电子邮箱:642780422@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二马路67号盈科智谷4栋205室

附件:附件1: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心理健康教育与应用第一届理事会拟任理事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2: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心理健康教育与应用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汇总表.docx 
关于推荐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心理健康教育与应用分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pdf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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