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二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发布时间:2022/7/12 17:33:08   阅读:1021



各会员单位:
      为繁荣发展我省高等教育研究,激发高等教育工作者推进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高等教育研究质量和水平,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2022年工作要点》,决定开展第二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申报范围和要求

由各会员单位按要求组织申报并推荐参评。其中,每个理事单位推荐参评的论文和研究报告总数不超过10篇、专著不超过5部;每个分支机构推荐参评的论文和研究报告总数不超过6篇、专著不超过3部;属于非理事单位、分支机构的本会会员单位每个推荐参评的论文和研究报告总数不超过3篇、专著不超过1部(具体参评成果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申报成果完成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已获省部级以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奖励成果不再参评。

二、参评成果材料报送安排

(一)报送材料。包括:推荐参评的论文、研究报告和专著需逐一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2份;参评论文和研究报告2份(原件、复印件各1份)、专著原件1份(如原件无法提供,可提供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1份。《申报表》须经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学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后上报。

(二)报送时间。请各单位于今年9月26日(星期一)前按上述要求将推荐参评的成果和《申报表》《推荐汇总表》等寄送到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申报表》电子版经所在单位汇总后,与《推荐汇总表》等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gdsgjxhkt2@163.com,主题注明“××大学/研究院所/分支机构申报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材料”。

三、其他事宜

          (一)相关申报条件和表格可在附件处下载。

(二)请各会员单位严格按规定数量推荐参评成果,并要对所推荐参评成果予以排序,填进《推荐汇总表》。

(三)参评者需交纳评审费每项250元,由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在受理申报和评审时代收。

1.汇款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至9月26日(星期一),汇款方式支持单位转账或个人转账。

2.账户名称: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广卫路支行;

账号:44050142180200001775。

3.汇款时请务必在转账单用途栏中注明“第二届成果奖+申报者姓名”。

4.汇款后请及时准确填写《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二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缴纳评审费回执单》(附件4)。秘书处收到评审费后,将根据回执信息开具评审费发票,并以电子邮箱形式将评审费发票发出。请各申报人全面准确地填写发票信息及收件人信息,以便学会秘书处准确及时发出发票。

(四)申报材料不退还,请申报人自行做好相关材料备份。

(五)联系人:唐老师;电话:020-33970087;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后座三楼302室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邮编:510035。


附件:1.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

2.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表

3.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4.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二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缴纳评审费回执单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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