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新商科实验教学专业委员会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发布时间:2024/4/28 15:23:55   阅读: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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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学习方式与教育形态变革的要求,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对新商科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强新商科实验教学育人能力,持续提升新商科实验室建设水平,全面提高新商科人才培养质量,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新商科实验教学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决定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在专委会指导下,深入开展高校新商科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发挥教学理念创新和新技术应用的作用,推动实验教学改革,为建设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的新商科实验教学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项目申报与立项

(一)申报类别

1.实验教学课程研究。针对实验教学理念、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创新展开研究。主要面向高校金融类、财会类、数字经济等相关专业,围绕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总目标,开展基于区块链、金融大数据、财税大数据、双碳及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实验实训课程研究和数字经济时代下产业人才需求模型研究,探索建立数字化与绿色化协同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创新实验课程。

2.实验教学条件和实验室建设。结合本校实验教学条件和实验资源,建设数字化与绿色化协同发展的新商科教学实验室或实践教学基地。主要面向高校金融类、财会类、数字经济等相关专业,围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数字经济、双碳等热点领域,探索建设与专业教学内涵相融合的教学实验室或实践教学基地,开发相关的实验教学资源,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二)申报要求

1.本项目课题面向省内高校,原则上应为专委会会员单位。以院校为单位组织申报,每个院校限报1个项目。

2.申报人(项目负责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备组织和指导项目实施的能力和经验;

(3)经济管理类专业教师,从事专业教学、教务或科研工作3年以上。

(三)项目立项

专委会负责组织专家对拟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立项,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正式发出立项通知书。

(四)项目结题

立项项目要求1年内结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接近9个月时要接受中期评估检查。课题结题时要提交有份量、有深度、有决策与实践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课题成果在公开发表或内部呈送参阅时,须在适当位置注明“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新商科实验教学专业委员会2024年度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字样(含课题编号),未注明的在结题时不予承认。

未按时完成结题的,须退回课题研究资助经费,并不得再申报专委会其他课题。

三、项目立项数量与资助标准

本项目立项数量10个,每个项目资助1万元。通过立项的项目,其资助经费由专委会常务理事单位北京知链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联合财务管理部门监督使用,同时鼓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四、其他事宜

请申报项目负责人于5月20日(星期一)前将《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联系人:胡老师 、郭老师

联系电话:18028689720、020-37215278

电子邮箱:gd-fintech@educhainx.com。


附件:

附件1.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新商科实验教学专业委员会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2.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新商科实验教学专业委员会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新商科实验教学专业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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