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教育评价改革阶段性成效如何?省教育厅权威盘点

发布人: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发布时间:2024/3/13 17:07:29   阅读:1182


广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等多重国家战略机遇,把教育评价改革作为推动教育发展的关键动力,推动全省9个地区、39所学校、293个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先行先试,教育评价改革呈现出全省推进、多点突破的良好态势,“五育”并举、立德树人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

一、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行教育职责水平进一步提高

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一是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高校全面修订完善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制度,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三张责任清单”。接续开展高校党建“双创”和“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制定教育系统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和高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重点任务清单,不断织密建强党的组织体系。推动各市县成立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稳步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格局逐步形成。二是推动党委和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化。把教育工作列入党委和政府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省和地市出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告工作、履行教育职责清单等制度,全省21个地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充实加强,各部门教育职责更加清晰,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更加健全。各地优先发展教育的意识更加强烈、责任更加明确、保障更加有力。三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制度化常态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年度省领导到高校讲思政课工作方案,省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和高校特点,向学生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对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引领和成长成才的指导指引。

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深入实施《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每年全覆盖开展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让地方党委和政府真正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除了知何不可为,还要知其何为。重点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试点监测,通过科学的监测方式,对市域、县域教育把脉开方,提出合理建议,指导各地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通过监测问题整改情况,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统筹作用。因应形势任务变化,动态调整优化评价实施办法和指标体系,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重要内容,通过设置加分事项强化正向激励、设置负面清单守住底线红线;重点抓好自查自评、实地核查、日常督导、公众满意度调查和整改落实等工作,推动评价扎实开展;评价结果经省政府认定后逐一反馈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肯定成绩、指出问题、督促整改,推动评价工作权威性、严肃性、科学性不断增强;注重加强结果分析运用,服务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一是把“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纳入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加强督导、压实责任。规范高考成绩发布和宣传。修订省级教育资金和项目管理、各类表彰等政策文件,明确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挂钩,并把落实“不得将升学率挂钩”要求列入财务或工程项目检查的重要内容。二是部署开展“十不得一严禁”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并纳入教育专项督导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推动地市开设“十不得一严禁”违规投诉举报热线,严厉查处违规行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从严规范各类竞赛活动,印发《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竞赛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

二、改革学校评价,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落实

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加快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党的建设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等内容纳入全省高校党建工作考核、本科高校“冲补强”考核、高职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以及高校本科教学相关评估指标。开展全省高校法治测评,推动学校切实把依法治校理念融入、贯穿学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完成64所高校实地测评。加快完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推动全省162所高校启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在高校全面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与大学生在一起”学习分享活动暨“立志·修身·博学·报国”,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在青少年学生中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完善幼儿园评价,探索建立具有广东特色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深入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建设,支持2个国家安吉游戏实验区和46个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科学幼小衔接和自主游戏两类攻坚项目)建设。广州市越秀区和番禺区成功创建为国家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和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立项深圳市盐田区和惠州市龙门县2个省级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深圳市福田区、汕头市金平区和佛山市禅城区3个省级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开展135项学前教育科学保教示范项目结项验收,建设科学保教示范项目课程资源网络展示平台,宣传、推广一批先进保教实践成果。

改进中小学校评价,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制广东省县(区)域基础教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打牢基础。印发《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分区域分类别开展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在珠三角地区设立15个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设立13个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推动探索基础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健全职业学校评价,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职业学校评价办法。推动出台《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完善质量评价体系,开展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加强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健全质量年报制度。实施高职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分类评价高职院校,推动高职院校分类发展;建设45所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组织开展311个省级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基本做到校校有高水平专业群,推动高职院校特色发展。完善校企双制办学模式,推行现代学徒制试点。2023年,组织57所高职院校与53家行业协会(产业园区)、202家单一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帮助在职员工提升学历和技能。建设19个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立项82所省示范性产业学院,深圳市域产教联合体、佛山市“两高四新”产教联合体获国家立项,支持制造业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过程。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通知》,面向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进一步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

改进高等教育评价,构建广东省本科高校分类评价体系。一是实施新一轮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强化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争创世界一流的导向,坚持分类指导,引导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组织建设高校完成编制“冲补强”建设方案(2021—2025年)工作,将学校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纳入“冲补强”资金分配因素,逐步建立健全建设成效、考核评价结果与省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硬挂钩”的工作机制。二是完善高等学校分类评价办法,推进分类评价常态化。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中明确提出二类四种分类评价体系,适应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需求,依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实施分类评价、精准评价,引导和激励高校各展所长、特色发展。启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三是构建广东省本科专业认证体系。开展一流专业建设督导,对标教育部及广东省一流专业有关要求和权威组织专业认证标准制定建设计划,推动专业参与教育部专业认证,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强化专业质量监测,更新年度专业电子白皮书,做好全省专业检查及结果应用,推动专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印发《广东“新师范”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推动师范类专业自评全覆盖,启动广东省“新师范”第二轮建设。

三、改革教师评价,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进一步健全

完善师德师风评价标准,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一是在各学段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将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评价首要条件,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问题。二是规范教师违规行为惩处。制定出台《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工作指引》《广东省高校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工作指引》,明确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类型、适用范围、处理和解除程序。三是加强师德教育宣传,组织开展师德主题建设教育月、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四是加大师德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检查。开展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接受礼品礼金问题的专项治理、建立各地各校师德违规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制度,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各类违反师德师风案件。

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完善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标准。一是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深化中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修订《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广东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等,进一步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评价标准体系。将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情况和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二是深化职业院校教师评价改革。制定出台《广东省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中职教师职称政策宣讲,指导各地各有关学校共同推进中职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快“双师型”教师培养。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国培、省培项目195个,培训职业教育教师8789人,遴选“双师型”名教师、名校长和名班主任工作室及主持人38名,辐射带动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深入实施技工院校“强师工程”,加快修订广东省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文件,加强技工院校师资培训,构建“学院+基地”师资培训网络,建立首席教学能手制度,遴选培养一批首席教学能手。三是推动各高校完善职称评聘办法和评价标准。指导督促高校修订教师职称制度文件、开展年度评审并及时备案。

强化一线学生工作,细化一线学生工作的要求。加强家校联系,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体系之中。建立教师参加教研活动工作量认定制度,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推动和指导各地各校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开展共青团或少先队工作,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计入工作量。做好高校职称制度备案工作,推动落实教授上课制度、明确教授须承担本(专)科生教学、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要求。

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一是落实《广东省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修订完善与高校教师科研相关的各类评估考核、科研平台和项目等相关文件。指导高校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学术水平评价制度,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二是推进高校教师科研分类评价体系建设。指导高校开展科研人员学术水平评价制度改革试点、科技成果转化处置和收益分配试点、高校教师科研评价改革试点、科研成果评价体系试点等,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三是落实《广东省科技计划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坚持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开展科技人才分类评价试点,完善分类评估指标体系,全面评价科技计划(项目)及其成果价值。

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教师荣誉制度,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一是明确高校薪酬制度改革方向。指导高校完善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人才称号。二是切实精简人才“帽子”。优化整合涉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将“唯帽子”与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项目的评审、资助脱钩,在重大人才工程中优化整合教育类的5个项目。推动落实《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三是建立教师表彰奖励体系。推动建立以国家表彰为引领、行业和单位表彰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教师表彰奖励体系。树立优秀教师标杆,组织开展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项目评选和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组织开展全省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对大赛冠军授予“五一劳动奖章”,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的热情。

四、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逐步构建

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加强政策支撑,出台《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办法(修订)》,完善评价内容、评价方式,构建初中综评重要观测点指标体系。在全省普通高中和初中学校推广应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各地结合实际优化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实施过程性写实记录,牵引带动学校开展校园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为学校办学、招生录取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完善德育评价。一是根据学生不同阶段身心特点,科学设计各级各类教育德育目标要求,指导全省各地积极探索德育评价有效途径,开展多样化德育评价,如佛山市顺德区实施发展性德育评价,建立政府、学校、社会、机构等多元参与的发展性德育评价长效机制。指导职业院校、本科高校科学制订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落实德育工作,开展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等教育。二是从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和特点出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优秀传统文化、工匠精神和劳动教育,培养德技双馨的技能人才。三是建立健全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机制。将学生参与少先队、共青团活动情况和学生志愿服务等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聚焦少先队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责主业,部署“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推出省级“红色小灯塔”特色章。推动修订《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并对学生参与志愿服务作出明确要求,丰富中小学志愿服务项目供给、实践方式和支持体系。

强化体育评价。完善体育教学质量管理评价机制。加大教学主阵地改革力度,提高体育教学质量,研制《广东省〈体育与健康〉教学改革指导意见(试行)》。依托省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客观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强化学校体育工作督导,将学校体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体育师资配备情况、体育课程开设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中考体育实施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落实体育评价的考查机制。督促高校开足体育学时,不断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把本科生体质测试达标率以及本科生在国内外文艺、体育、艺术等大赛中的获奖数等纳入《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指标》。

改进学校美育评价。省委、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行动方案》,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将艺术类课程纳入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研制《广东省深化新时代学校美育评价改革方案》,不断完善美育教师教学质量和学校美育管理评价机制。

加强劳动评价。制定《广东省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行动计划》,整体规划各级各类学校劳动教育工作,在省财政资金中设立学校劳动教育专项,落实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的要求。审核通过3套中小学劳动教育地方教材,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学用书目录。印发《广东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指引》《广东省中小学劳动教育清单》《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劳动教育基地和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各校落细落实工作要求。建立省级劳动教育学科教研基地,大力开展骨干教师培训。推动各地逐步配齐劳动教育教研员,纳入教研员能力提升工程,开展专题教研、区域教研、网络教研。建设163个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特色学校、5个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名师工作室,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举办“劳动教育进校园”现场观摩、中小学学生劳动技能展示、教师基本功展示、南方教研大讲堂(劳动教育专场)等系列研讨活动,征集评选200门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优质课程,遴选233项劳动教育优秀教学案例。举办“我劳动,我快乐”中小学劳动实践活动和中小学科技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主旋律,积极探索广东特色劳动教育模式。遴选103个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营地,在职业院校建立78个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基地,在华南农业大学等4所高校开展健全劳动教育评价方式试点,建设一批具有广东特色、种类丰富的优秀教育资源。

严格学业标准,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业要求。制定普通中小学校校历,要求各地合理安排初、高中毕业班学生在中高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劳动教育、研学实践活动、生涯规划等形式,丰富学生校内生活。出台《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通过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扩大中高职贯通的通道,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职业院校实习实训管理工作,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实习实训质量。依托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已完成65所本科高校毕业论文上传工作。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印发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的考试招生评价导向。稳步推进中高本协同育人试点,2023年,80所高校与274所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在1417个专业点开展三二分段试点,60所高职院校与28所本科高校在220个专业点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试点。开展“1+X”证书招生考试试点,将证书纳入中高职三二分段转段考核、自主招生、“3+证书”等招生考试证书范围,扩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用范围。完善广东省学分银行建设协同推进机制,加快实施《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实施意见》,开展各级各类教育与培训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实践应用。

五、改革用人评价,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浓厚氛围正在形成

深化用人领域改革,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一是科学设立人才评价指标,实行分类评价,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出台《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向300多个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下放职称评审权。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的意见》,持续推进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试点。优化整合省级人才计划,指导各地精简人才计划,建立同层级人才计划申报互斥机制,进一步规范人才称号使用和管理。二是探索人才评价新形式。采用揭榜挂帅方式遴选“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学历、资历、“帽子”等不再作为评价指标。规范人才薪酬待遇,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做好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推动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贯彻落实好干部标准,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及时将高素质优秀干部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努力打造堪当重任的高校领导干部队伍。三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取消招聘中的不合理限制条件,积极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改革,优化整合各级人才计划,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逐步完善。

积极营造平等就业环境,努力消除就业歧视。一是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时,按照岗位要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二是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落实技工院校学生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三是做好职业学校毕业生落户服务工作,全面梳理职业学校毕业生和普通学校毕业生差别化对待的落户限制政策,限时予以清理。四是指导国有企业内部分配以岗位价值和劳动力市场工资价值为依据,以业绩为导向,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劳动强度高的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

六、加强专业化建设,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改革良好氛围

建设教育评价改革专业团队。遴选教育评价改革专家800余人,组建一支覆盖全学科、全专业,兼顾教学、科研、管理岗位的专业团队。开展教育评价改革专项课题研究并立项15个,为改革提供理论指导。强化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机构和队伍建设、区县整体开展监测结果数据研究。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教育评价、教育测量等相关学科专业,支持华南师范大学教科院招收培养教育评价改革方向硕士研究生。

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评价工具。成立教育数字化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教育数字化协同推进。制定《广东“互联网+教育”中长期发展指导意见》《广东省教育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2023—2027)》。持续推进“粤教翔云”数字教材及应用服务项目,建设优质数字资源共享体系。推进“一数一源一标准”数据体系建设,启动教育视音频建设项目。推广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5G+智慧教育”成果,在广州、深圳、东莞、汕头、河源、清远等16个地市、107所中小学和7所中职学校开展课堂教学智慧评价及改进,生成3755份课堂大数据报告、500份大单元分析报告、69份学科类报告。

持续深化学习宣传培训。制定印发《关于学习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推动各地各校分层分类立体化开展学习培训。将教育评价改革作为分管教育工作地市、县(区)负责同志和市、县教育局长专题研讨班、高校领导同志暑期读书班的重要内容进行专题学习。每年举办4期全省骨干校长(园长)、教师教育评价改革培训专题班,累计800余名教师参加培训。加强对基层教育评价改革的指导,分层分类分区域在地市、高校召开15场现场集中调研推进会,及时把握进展、发现问题、交流经验。以“新时代教育评价理论研究与探索实践”为主题召开第十届南方教育高峰年会,聚焦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展开展“云研讨”。

持续推广典型经验。加大对先进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连续三年开展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发布三批共190个优秀案例,在“广东教育”“广东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教育评价改革 广东在行动”专栏推广展示,营造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良好氛围。连续两年开展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部分优秀征文在《广东教育》《师道》等杂志上刊登,或在南方教育网等媒体推送,并结集公开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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