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华—不确定的科学与有组织的科研

发布人: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发布时间:2023/7/13 11:43:00   阅读:698

作者简介:王建华(1977-),男,河南息县人,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院长,教育科学学院/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院教授,教育学博士,从事高等教育基本理论研究。

摘要:科学的产生源于个人对世界闲逸的好奇,但科学作为一种社会建制的蓬勃发展却得益于各类科研组织的建立,尤其是大学的兴起及其在全世界的普及。当下之所以倡导有组织科研,不是为了强化科研组织建设,而是意在驱动高深知识的合法性基础从认识论向政治论转型。有组织科研符合现代社会对有组织创新的需要,也有利于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并提升国家战略科技能力;但相关政策的实施必须尊重科学的不确定性这一客观事实,并准确理解“有组织”和“有计划”的区别。“有组织的科研”不能成为“有计划的学术”,更不能成为行政权力干预学术自由或自由探究的借口,否则“有组织科研”将会遭到“不确定的科学”的“惩罚”,不但不能促成有组织创新、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还可能导致科学作为一种理性认知过程的衰落。

关键词:科学;不确定性;有组织科研;自由探究


2022年8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推动高校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有组织科研,全面加强创新体系建设,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更高质量、更大贡献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作出部署。《意见》指出,高校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有组织科研是高校科技创新实现建制化、成体系服务国家和区域战略需求的重要形式。由此可见,当下强化有组织科研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有组织”这种手段,加快实现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重大突破,尤其是要加快突破国家战略急需关键核心技术,以不断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战略科技力量。实践也证明,有组织科研符合科学发展的外部规律,也符合现代社会对于有组织创新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国家战略、服务国家急需,但相关政策的落实或推进必须尊重科学的不确定性这一客观事实,并准确理解“有组织”和“有计划”的区别,在推进有组织科研时为自由探索留有充分的观念和制度空间。与企业或政府主导的研究机构不同,高校科研有其特殊性。高校科研的优势在于基础研究,而非科技创新。与应用研究的问题导向不同,基础研究的创新或原创更加充满不确定性,更需要学者在尽可能多的方向上自由探究。一旦有组织科研过度挤压了自由探究,一旦大科学完全遮蔽了小科学,就会阻碍科学的进步和学者的成长。在新型举国体制下,为避免具体政策实施过程中行政权力以有组织科研为名肆意干预个人的自由研究,导致“有组织的科研”沦为“有计划的学术”(学术指标化),亟须从理论上对于科学(研究)的本质以及有组织科研的边界进行澄清。

一、科学的本质

基于不同的视角或视域,关于科学人们有各种不同的定义或定位。从理性人这一原点出发,科学的本质就是理性化,即主动运用人的理性来探究和深化对于人自身以及外部世界的认知。理性化的结果既可以表征为可累积的知识,也可以表征为不可累积的意义,同时也可以包括塑造理性化的人。作为科学的某种成果,客观的知识、主观意义以及具有主体性的人共同构成了人类文明的底色。某种意义上,科学或理性化就是人类文明的一部分,抑或是一种文化过程。以理性化为标尺,知识或意义或人的理性化本身就是目的,因此愈是纯粹的科研,愈是远离实际应用和工具主义。自然状态下的科学(研究)通常既无法为研究者也不能为资助者带来即时的物质利益,而是需要社会的包容与支持。“科学持续地运转所必需的基本条件也许能归结为两个词:自由和支持。在与此有关的形式中,自由是一种消极的条件,包括不存在可能会干预科学活动的抑制因素,特别是不存在对科学思想的传播和批评的限制。另一方面,支持是一种积极的条件,包括可以获得用于科学活动的资源,例如,用来发薪水的钱、设备和物资,还有对科学成就的尊重——这促进新科学家的补充。”[1]从文明的演进来看,作为理性化或文化过程,早期的科学主要是一种精神性活动,而并非生产性活动。从历史的进程来看,衡量人类文明的标准也从来不只是生产力或生产效率,而更多的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如果只从生产率评估人类创新的价值,就无法解释过去做过的许多创举:迷信、婚姻、家庭、文化、宗教、国家等。”[2]工业社会中将科学与经济发展或生产力直接联系起来,甚至将科学技术直接当作第一生产力,只是现代晚期或晚期现代性的特殊现象,它反映了科学发展的某种阶段性特征,也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某种特殊范式。

当然,这样讲并不意味着生产率不重要,也不意味着科学的发展与生产率的提高无关,更不意味着科学技术不是生产力、不应该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相反,在愈来愈世俗化和科技化的现代社会里,科研投入与科学发展密切相关,科学发展水平对于持续提高生产率至关重要。归根结底,科学家对于科学的兴趣也并非完全来自内在求知的天性,而是受外部激励或奖励系统的影响,对科研的评价有时外部标准甚至比内部标准更重要。更为关键的是,伴随科学本身从小科学向大科学的转变,现代科学本身已成为一项十分昂贵的国家事业,而不只是致力于人的理性化、知识生产与意义建构。在大科学的世界里,个人的智力或才华需依附于制度化的组织以及组织里的大型科研仪器才能更好地完成尖端的科研,并服务于国家战略。此外,随着人类从原始社会向农业社会、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工业社会向知识社会的一次次转型,科学技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正在显著增强,并不断加速。事实证明,“命题性知识(科学)激发策略性知识(技术),策略性知识激发命题性知识。产业革命的突破是科学与技术相互加强的结果。实践知识和理论知识的相互共同进化,引发了前所未有的技术进步浪潮”[3]。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当下我们看到的科学活动的实然状况,并不意味着应然,更不意味着从来如此或只能如此。长时段来看,科学实践一直是变动不居的,而作为理念的科学本身(理性化)则相对恒定。我们既不能忽视科学在当下社会实践中实然的作用,也不能忽视对作为理念的科学的应然追求和正确理解。换言之,我们既要关注科学的功用(服务人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也要理解科学的本质(人的理性化或文化过程);既要注意科学的日常(组织化),也要注意科学的理想(追求真理)。

长期以来,受以经济为中心的发展范式的影响,现代社会中科学经常与有用挂钩,导致有用性经常被作为评判科学的价值或研究本身是不是科学的重要标尺。对于人和社会的发展,科学的确是有用的,但有用的却不一定都是科学,科学的也不全是有用的。某种意义上,有用性只是应用科学的一种外部属性,抑或是对科学应用之后可能导致的一种结果的预期,而不是科学在逻辑上的必然。基于科学的本质,由于理性化和有用与否没有必然的联系,在有用性这个维度上,科学同样具有不确定性,并与“唯生产率”史观矛盾。科学研究有成功的可能,也有失败的可能。一些在实验室里取得了成功的科学研究能否付诸实践也充满不确定性。即便有些科研成果成功应用到了实践中,且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其长远的收益或社会后果仍然不可预测。实践中人们经常夸大可应用性或有用性之于科研的重要性,而有意无意地忽略或忽视了科学的不确定性。当我们总是试图以有限理性来驾驭拥有无尽前沿的科学,并以投入-收益为分析框架来为科研制定各种或短期或长期的具体目标时,为了实现个人或组织的短期目标,科学(研究)就经常成为政治或经济的“共谋”,而不再是(纯)科学。而一旦科研不再遵循科学的规律而是被政治或经济的生产率逻辑所俘获,那么我们所收获的知识成果只能是科学的仿真(论文的发表)或仿真的科学(发表的论文)。事实上,没有任何实用的或工具主义的理由可以为科学(研究)提供充分的合法性,科学的本质就是人的理性化或文化过程,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要理解科学的本质,我们必须“从那种花钱取得的成就就应该有一个可以看得到的实际效用的期望所赋予的限制中摆脱出来”[4]。作为一种理性的认知过程,科学的不确实性深深植根于世界和人本身。只要世界是复杂的,只要人性/理性是不确定的,科学就是不确定的和难以控制的。

历史上,当科学被视为理性化过程或文化范畴时,科研主要用以满足闲逸的好奇,此时科学没有义务为赞助人的赞助提供物质上的回馈或经济上的回报,也没有兴趣和动力对于外部的、实用的需求作出即时的应答。科研行为主要受学术共同体内部的规范体系和个体的求知天性(好奇心)所支配,倾向于封闭和保守。由于无“利”可图、无“势”可依、无“权”可使,科研也主要是学术共同体内部的事务,而学术共同体内部以学术自由为基本准则,松散的学术组织很少干预学者个人的研究,此时的科研可谓自由科研,此时的学术也主要是自由学术,此时的大学作为教育机构奉行开放科学的基本规范,科研以个人或小团队的自由探索为主,受保密性和安全性以及经费体量的强约束,以及大学自治、学术自由等经典理念的影响,大学的科研较少与国家战略相联系,而是主要服务于立德树人。与军事或国家安全相关的战略科技力量通常由隶属政府的专门研究机构负责。20世纪以来,尤其是二战以来,当科研愈来愈依赖于外部资助,经济开始塑造科学,基于外部资助的有组织科研开始与经济社会发展或国家安全直接关联,科技成了第一生产力或战斗力。为了避免自由研究的不确定性和低效率,也为了保证科研资助的绩效并增加有组织创新的可预测性,尤其是要服务于国家战略,行政权力驱动的有组织科研愈来愈普遍、规模也愈来愈大。事实证明,行政权力的强力介入可以为科学的繁荣提供更有力的社会支持,甚至产出惊人的成果,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科学或创新的不可预测性,科研管理或评价中看似确定性的知识生产(论文发表)有时不过是权力的规训机制带来的关于学术进展的表象或幻觉。不过,这并不等于有组织科研是无效的或无用的,也不意味着有组织科研与自由科研就没有区别。虽然无论是否有组织,科学(研究)都是不确定的,但不确定本身也是多样的而不是唯一的,有组织科研的不确定性和自由科研的不确定性也是两种不同的不确定性。有组织科研赋予了科学更多的政治和经济合法性,也为科学发展注入了更多的外部资源。在有共识的明确目标引领下,在团队的共同努力下,的确可以显著增加科研取得预期成果的可能性或概率。与自由研究相比,有组织科研充分发挥了“组织”本身在科研中的积极作用,可以集聚更多的人,围绕共同的目标,通过计划、组织、控制与分工合作提高工作的效率,以减少科学的不确定性。事实也证明,部分有组织科研的成功的确促进了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满足了国家的战略需求,同时也为国家以及科学家本人赢得了巨大荣誉。

不过,科学的突破虽然与有组织或组织化有关,科学的发展虽然也与政治、经济的支持以及资源的投入密切相关,并可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但它们之间并不存在单向的因果关系,而是更复杂的社会系统的一部分。事实证明,伟大的科学(技术)创新是无法被计划的,愈是原创的,也愈是难以被组织的。有组织科研在解决某些重大问题上或许有组织化的优势,但也会造成对于那些不能组织化或没有组织化的科学(技术)问题的相对忽视,从而可能会影响科学的进步或突破。对于有组织科研而言,“资金很充足,但到款都是有条件的。随着资助规模的增长,这些条件变得越发苛刻”[5]。更何况,在大科学世界里,随着有组织科研的规模不断增大,有限的资源会愈来愈集中,更多的科学家尤其是青年科学家将会失去独立性,而只能依附于某个大科学项目或大科学家。本质上,有组织科研的“组织”(无论是动词或名词意义上的)只是科研的外在形式方面的,只能对于科研起支撑或辅助作用,真正的研究过程尤其是纯科学研究,仍然主要依靠单个人的创造性或创新力,它是难以组织的,更不是人多力量大。科学的最前沿是“无人区”,无法靠目标引领或驱动。科研的原创性突破从来不是靠组织规模取胜,而是主要取决于个人的灵感和创新能力,甚至无法避免偶然性。我们说某个团队或某个组织取得了某项成果,更多的是一种话语方式,显示了组织或组织力在其中的重要性,但事实上组织本身不可能直接从事具体的研究工作,能够直接从事研究工作的只能是组织中具体的人。与有组织科研或科研的组织化(成立专门的科研机构)相比,自由科研虽可以充分发挥个人的创造性和想象力,但因过于依赖个人对于科研的热情和智力投入,这种学术个人主义的研究范式也容易忽视社会需要,导致理论脱离实践,使科学研究成为满足少数人闲逸好奇的一种理性认知过程,而不是作为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科研实践中过度的自由相当于经济中的放任主义,过度的组织相当于计划经济,二者都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规律,也不利于科研的创新,学术的进展需要辩证思维和系统思考。

二、科学的不确定性与

科研的组织化

过去科研中的不确定性经常被归结为测量上的“误差”或统计上的“概率”。但事实上,无论是“误差”还是“概率”,在数学上都是相对确定的。不确定性的根本在于事物本身的复杂以及人的理性的有限。事物的复杂和理性的有限导致我们只能通过简单化的概念模型进行认知工作。“我们将这些简化的表示称为‘模型’(models),它们以多种方式出现:概念模型、物理模型、数值模型。”[6]以概念模型为中介就决定了我们无法或不可能直达真理,而只能处于一种相对的、不确定性的状态。换言之,科学之所以是科学,就在于其一直保有可以被证伪的可能性,而不是永远无可置疑。无可置疑的只能是迷信。对于不确定性认识的另一个误区是将其当作人文社会科学不够科学的证据。长期以来,在科学主义和机械决定论的主导下,科学性被简单地等同于确定性或精确性,不确定或不精确甚至被等同于不科学。以自然科学的范式和方法论作为科学的标杆,人文社会科学曾不断尝试通过研究方法和认知范式的科学化来寻求研究结论的确定性。其结果,人文社会科学的理科化和工科化非但没有能够提升其科学性反倒严重束缚了学科发展的想象力。究其根本,科学性并非意味着确定性,不确定也未必意味着不科学。相反,科学的本质就是人的理性化或文化过程,具有不确定性。以实验为基础的自然科学是近代科学革命的产物,而并非科学之所以为科学的唯一典范。事实上,即便以近代实验科学作为科学的某种典范,科学的本质属性也并非确定性,而是不确定性。自然科学所强调的实验的可重复性与结果的确定性并不完全是一回事。相反,“‘实验’这个术语就暗含不确定性,要不然如果实验的结果是确定的,那为什么还要做实验呢”[7]?实践中受未知因素的影响以及有限理性的制约,有些可重复的实验未必是科学的,有些不可重复的实验也未必是不科学的。

科研实践中之所以会将科学性等于确定性,抑或将确定性当作科学性,一方面与人对于确定性的偏好有关,另一方面则与科研工作者的学术训练中倾向于采取问题-解决模式有关。在问题-解决模式下,科学研究自动成了一个搜寻或寻找答案的过程,答案在寻找的过程中经常被误以为或默认为是确定存在的或有待人去发现的,而事实则不然。很多时候,所谓的答案并不存在,即便存在,也可能不唯一,那些以科学的名义呈现出的唯一性答案更多是一种人为建构的合法性策略,而未必是真正的答案或真相。本质上,如果说自然科学因自然界的复杂和人的理性有限而具有不确定性,那么人文与社会科学则由于价值观的多样和人性本身的易变而不受掌控。与自然科学主要以“自然”范畴为研究对象不同,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大多是人为建构的“社会”范畴,建构的目的则是为了控制人的行为和社会的秩序。与自然科学强调对于“真理”的“发现”不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生产”更偏好工具主义或实用主义,即以科学之名实行对人的行为和社会行为的预测和控制。为了达到或实现这一目的,最方便的操作就是将科研组织化、建制化。一旦科学被以组织建制的方式来呈现,抽象的组织建制本身就取代了具体的人成为知识的主体。[8]相较单个的人,为了实现致知的目标,理论上组织建制的数量或规模可以是无限的。更为关键的是,一旦特定知识的生产成为组织的公开目标,而不再是为了满足人求知的需求或理性化,那么知识的性质以及知识生产的后果也将发生根本性变化。对组织而言,为了避免科学的不确定性可能引起的科研范式的失控以及外部资助的减少,几乎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知识就可以科学和科学组织的名义生产出什么样的知识。此时,科学就成了某种特定建制上或组织中的生长物或衍生品,这些组织的生长物或衍生品不需要也无法严格地按照科学的内在规律演进,而是可以根据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需要而定制或“炮制”。

客观上,基于理性人的假设,为了实现某种既定目标,科研的组织化,即建立专门的科研机构,是一种自然的也是必然的选择。在高深知识生产的制度性场所,认知的行动和结果通常也是有组织的、成建制的。现代大学里,认知的目的性与组织性结合起来就意味着高深知识生产的建制化,而建制化的结果经常会给人一种稳定性和确定性的强预期,从而导致将“有组织”与“有计划”相混淆,似乎只要我们建立了某种组织建制就可以自然而然地按时足量生产出我们想要的某种知识,并可以持续推动科学和社会的进步。但事实上,科学意义上的认知更多的是一种理性上的冒险,科研组织的建制化并不必然意味着也根本不能保证有所“发现”。组织或建制可以为科学发现提供外部支持,但并不意味着必然有所发现。所谓“发现”,意味着某物或某种规律客观存在,认知过程只是一种寻找或探究。科研活动并不能总是有所“发现”,而更多的是以科学的名义去发明或建构。“科学使我们能够预言自然界的事件,然而就所考虑到的科学本身未来的发展而言,科学本身是难以预言的。科学的理论结果具有十分清晰并且精确的特征,然而与社会学家们研究的许多其他种类的社会组织相比,科学共同体的组织安排是相当模糊和不精确的。”[9]我们在认识自身以及外部世界的过程中,无论是我们认知的对象还是认知的结果,都并非注定的,而是受人的认知背景或情境的影响,某种意义上,科学更多的是理性自我建构或社会建构的产物,而非客观或先验的存在。近代科学革命尤其是自然科学的蓬勃兴起,强化了科学的“发现”观和高深知识的“生产”观,以“发现”和“生产”为中心的话语实践在无意中也形塑了科学运行的社会机制,并铸成了既有的科研范式和知识生产模式。在组织化的“以发现为求知”[10]的知识生产模式下,科研或知识生产成了一个只要去组织、去探究就会有所获取的过程。但实质上,科学的进步和物种的进化有些类似,虽然从低等(低级)到高等(高级)的大方向是很清晰的,但每一次具体的进化(进步)却是不可控制或不可预测的,有时我们甚至无法避免随机的结果。在牛顿主义科学观的影响下,我们以为是科学家“发现”了科学或“生产”了知识,但实质上,科学可能从来没有被发现,而只有片段的知识被理性所建构。人类社会不存在实然的作为理念的科学,而只会存在作为日常工作的科学活动。虽然作为日常工作的科学活动与作为理念的科学可以相互促进、相互依存,但二者毕竟有所不同。作为日常工作的科学活动会有明确的研究结论,但在理念的层面上,无论多么伟大的科学理论或学说终将被修正或证伪。

科研中能够应对或用来应对科学不确定性的,一是人的创造性,二是组织的建制性。与人的创造性的生生不息一样,科学的建制化也可以超越个体生命的局限,使科研成为一种可持续的事业。为了保护人的创造性,同时也为了应对科学的不确定性,与其他组织建制相比,科研的组织化尤其是大学的科研组织有着显著的不同。其他组织往往应某种社会需求而建立,通常有着明确的功利性目标或功能,组织的运转亦受其需要履行的社会功能和外部目标的驱动,且行政权力对于组织目标或功能的实现可以起到决定性作用。大学中的科研组织也有抽象的目标或功能,但其组织结构往往较为松散,其运行更多地处于一种“有组织的无政府”状态,其社会功能的履行或目标的实现要么无法精确测量,要么选择以合法性机制掩盖效率的缺失,有时低效率甚至会成为一种比较优势。[11]更为关键的是,行政权力的介入无法强迫真正的科研成果的产出,也无益于其社会功能的履行,更不可能加速科学的进步。与其他组织的目标或功能的实现主要依靠外部评价不同,大学的科研组织的目标或功能的实现主要或完全由同行依据学术标准来评价[12],而无须或很少考虑“顾客”的满意度以及社会的外部需求。与其他组织拥有实质的组织目标或功能相比,大学的科研组织的根本还在于作为天下公器或共同利益的“学术”,而不是具有自利趋向的组织“目标”或功利主义的社会需要。某种意义上,对于科学来说,“组织”只是建制的象征物,主要为组织成员的相互认同提供某种便利。在具体的科研过程中,“组织”更多是成员共享的一种身份标识以及获取经济收入的保障,很难也很少实质性地介入科研工作。当下通过行政权力为科学预先确定目标或功能更多地反映了政治或经济或社会的外部需要,而未必符合科学的本质或规律。相反,日益增多的行政工作和学术组织对于管理的强制性需求,将大量消耗科学家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在科研组织化的过程中,“我们也要注意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那些我们日常经历的低效、无组织的会议和不恰当的妥协,都提醒着我们个人对创新的重要性。强迫人们参与团队工作可能会磨灭人们的创新精神,由委员会做出的设计也可能是功能失调的”[13]。我们必须清楚,作为一种理性化的认知过程或文化过程,科学本身并没有特定的目标或功能,也不必然需要外在的目标或功能设定作为指引。实践中原创性科学成果的获得或科学的真正进步也主要取决于人的创造性和创新力,不可能被外界的组织目标或功能所决定。

作为一种文化过程或理性的认知过程,科学的本质在于创新或创造,科研的目的则主要致力于“创造性破坏”或“颠覆性创新”。现代社会中,随着科学作为一种职业日益专业化、建制化,在作为学术组织的大学里出现了科研繁荣而创造乏力、创新匮乏的悖论。实践证明,科研的繁荣主要得益于以“非升即走”以及“不出版,就出局”等激励或淘汰制度的驱动,以及政府对于科研的大规模资助,而创造乏力和创新匮乏则与现有科研组织模式过度强调以学科为中心以及量化评价制度密切相关。在现有的科研组织模式下,虽然所有研究者都分属于不同的系科或研究机构,但在研究过程中其价值观仍然是学科或学术个人主义的,即便有科研合作,通常也是一种私人的而不是有组织的研究。即便有组织间或组织内的“制度性”合作,也主要以论文的发表为目的,而不是致力于有组织的创新,科研合作的成果也主要只是公开发表的论文,而不一定是可以用于创新的知识。究其根本,大学追求的是学术生产而不是技术创新,学术的精髓在于自由以及学科忠诚,而创新则需要某种目标导向的跨组织合作和学科交叉。以学科为基础的自由学术或许可以满足个体闲逸的好奇以及基础研究的原创性突破,但只有基于学科交叉的有组织的创新才能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有组织的创新是一种系统性的方法,它通过商业化的手段将科技发明应用于社会福利的提升。之所以说这样的方法是系统性的,是因为它涉及创始、开发和商业化科技创新这一整套综合计划。有组织的创新主要为领导者提供可行的指导,包括他们该如何做出明智的决策来监督、管理大规模商业活动。”[14]当前,在研究型范式下,大学对于自由学术和学术自由的推崇符合其作为文化组织和学术共同体的特性,其成员对学科的忠诚以及对于真理的自由探索也是大学基业长青的组织精髓。值得注意的是,长期以来,对学术自由和自由学术的推崇也铸就了大学作为一个学术组织的“无政府”状态。在“有组织无政府”的组织环境里,大学的科研活动虽然实现了组织化但又是“无组织”的或无序的。现有科研范式下,所谓组织化,是指大学的科研活动有组织建制作为基础,并可以赖此获得外部的支持或资金资助;所谓无组织或无序的,指的是大学的科研或创新活动经常是混乱而分散的,无论个人或学术组织对于科研的计划和目标都基本持排斥或疏离态度,即使有依据外部标准定期制定科研规划或绩效目标,也经常停留于政策文本,难以真正落实。在这种情况下,行政主导的“有组织科研”通常只是强化了研究的组织化程度(扩大人员规模或增加机构编制)和行政权力对于研究工作的控制(强化绩效指标和目标管理),而并不意味着强化了科研本身、提高了科研水平,更不必然意味着“有组织的创新”。

总之,基于大学的组织特性以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我们既不能忽视科研的组织化(成立专门的科研机构)和大科学取向的有组织科研(以新型举国体制为依托,集中优势力量攻坚克难),也不能忽视基于自由探索的小科学。如果忽视了科研的组织化和有组织科研,就会直接影响现代大学履行其社会责任的有效性,不利于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如果忽视了好奇心驱动的自由探索,就会直接伤害基础研究的原创性,不利于大学实现其追求真理和实现人的卓越的理想。客观来看,在广袤的科学领域中,有些复杂的“卡脖子”的重大问题的确需要政府有组织的攻关,而另一些问题则需要学者自由探索。无论如何,科技的自立自强不可能完全靠国家的有组织科研,还需要更多的学者在大学中的自由探索。当然,考虑到人的理性的有限和世界本身的复杂,无论有组织科研还是自由探究,都不是万能的,都不能从根本上避免科学的不确定性。

三、审慎应对有组织科研的诱惑

经过两百多年的发展,当前在大学里科研的组织化已基本完成,科学的不确定性甚至已经被科研建制的确定性所遮蔽;不过,科研的组织化虽然可以保障科研活动的可持续性,但并不能保证有组织的科研,更难以直接导向有组织的创新,更不要说提升国家的创新能力或增强国家战略科技实力。与科研组织化和有组织科研不同,“有组织创新的第一课——引导好奇心,将由好奇心驱动的实验变成更具野心的现实应用;第二课——跨界合作,这促进了许多个体与组织间信息的流动。这样的信息流动使科学研究更有机会产生社会和经济影响。第三课——精心策划的商业活动,商业化将不同技术积聚到一起来推动科技进步,最终使整个社会受益”[15]。今天大学的科研,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虽然已基本实现建制化,但在研究范式上仍然处于个人式或手工作坊式的阶段,研究者更多的是以组织的名义在进行科研,而不是进行有组织的科研。这种思维方式和组织模式强调个体内在兴趣和创造性对于科研活动的重要性。在小科学阶段,尤其是好奇心驱动的基础研究中,这种学术个人主义的做法对于科学的进步或许是有利的。但在大科学阶段,尤其是在诸多“卡脖子”的关键技术领域,随着学术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科学复杂性的不断增加,科学(技术)问题的解决已经超越了个人能力或智力的边界,此时仅仅靠个体的努力和智力投入已不可能突破大科学的难题或“卡脖子”的关键技术,而是需要通过有效的组织汇聚集体的智力,才能实现科技的“颠覆性创新”。当前,高校的知识生产表面上高度组织化(成立有各种专门科研机构),但这种组织化更多的是在学术管理和学术评价层面,而不是在科研过程。在知识生产模式或科研组织模式上,当前高校的科研范式仍然是学科或学术个人主义和竞争性精英主义,组织内筛选与淘汰多于合作与分享。以学科个人主义和学术精英主义为主导性原则,现有科研范式主要强调个人的创造性或创新力而不是集体智力或组织智慧。

当然,为满足国家的战略需求、服务国家急需,大学亟须通过有组织科研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政策的激励下,面对有组织科研的诱惑,大学需要审慎应对,既要急国家之所急、想国家之所想,也不能忘记立德树人的初心,更不能违背科学的本质和科研的内在逻辑。实践中有组织科研和科研的组织化都是为了应对科学的不确定性,但二者具有不同的旨趣和路径。科研的组织化是一个历史的过程,科研活动从个人式到机构化有其必然性。“如果它要有效地履行它的功能,科学共同体就必须以某种方式组织起来,这种方式与科学过程的要求相一致,也与科学必须与更大的社会在一起以保持足够的支持这样一种联系相一致。”[16]在科学和大学的历史上,早期的科研活动主要是个人的或手工作坊式的,规模小,专业化和组织化程度也很低,近代科学革命之后,随着科学作为一种职业的兴起以及学科制度化在大学里的不断扩散,以系科制度为基础,科研的组织化和专业化相互驱动,最终所有的学者皆归属于某个学科组织,所有学科组织皆依附于某个更大的组织建制,“学术个体户”逐渐绝迹,院所或系科成为大学学术组织的基本单元。需要注意的是,在大学里,科研的组织化主要是由学术共同体在主导,旨在为科学提供一套支持系统,致力于科学的发展,并不人为设定科学的社会目标或经济功能。学者的理想仍然是拿政府或社会的资助,做自己想做或喜欢做的事。有组织科研的旨趣则完全不同,其主导者主要是国家或政府,其旨趣是要通过为科学设定明确的社会目标或经济功能,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经济诉求和社会需要。某种意义上,所谓“有组织科研”,主要就是“国家有组织科研”(state-organized research),那些有组织科研的经典案例,无论是美国的“曼哈顿计划”、“阿波罗计划”,欧盟的“伽利略计划”、“地平线计划”,还是我国的“两弹一星”、“探月工程”等,都是“国家有组织科研”的大成果,而非“大学有组织科研”(university-organized research)的案例。实质上,科研的组织化和有组织科研的差别在于,前者是科学的发展过程,其目的是克服科研活动的个体化;而后者则属于这个发展过程的发展,即将外部的规划置于科学的认知过程之上,意图超越科学的不确定性,抑或增加科研活动的可掌控性。当前对于科学的发展过程,大学已有一套成熟的科学规范来加以调节,而对于这个发展过程的发展,大学则缺乏成熟的组织范式可以参考。与科研的组织化相比,有组织的科研在实际操作中稍有不慎就会沦为科研组织化的加强版,使行政权力以“有组织”之名介入科学研究,最终可能导致组织化程度提高了,而科研水平下降了。

当然,与自由探索以及科研组织化相比,有组织科研也有其显著优势。科学本身或科学革命具有不可预见性[17],而有组织科研的目标导向可以使科研更加可控且高效。事实也证明,相比于无目标的自由探索,必要的行政干预或权力的介入可以促使组织集中优势力量快速达成发展目标。“清晰的目标和有组织的努力可以造就突破。贝尔实验室不是唯一的例子,现在让我们回想一下曼哈顿计划,它使人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使用上了核弹;还有阿波罗计划,它使人类第一次登上月球。”[18]不过,与那些官办的研究机构以及企业的研发中心相比,大学首先还是教育机构,其次才是研究机构。大学的研究需要服务于教育,而不是教育服务于研究。近几十年来,虽然研究型大学成为好大学的代名词,但即便是研究型大学的研究,仍然主要是基础性的、教育性的,而非纯粹商业性的。大学产出的仍然主要是基础研究的科学论文,技术创新的主体则是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在创新驱动发展的知识社会里,一方面,大学需要承担更多的促进经济发展的社会责任,需要通过有组织科研以满足有组织创新的需要,主动服务于国家战略需求;另一方面,大学也不能放弃知识的公共性以及高等教育作为共同利益的基本立场。一旦好奇心驱动的基础研究被目标导向的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所遮蔽,一旦商业化主导了研究和发展的优先权,一旦大学沦为了知识工厂或专利公司,它也就失去了作为高等教育机构的合法性,公众对其信任也会逐渐消退。

根本上,有组织科研背后的哲学基础是科学工具主义或学术资本主义,其提出的初衷也主要是为了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技术难题,尤其是那些“卡脖子”的技术问题,而不是为了解决纯粹的科学问题,因此也无法克服或应对科学的不确定性。与经济社会发展对操作性知识需求的不断上升不同,就科学自身的发展而言,现行学科制度下的关键问题不是科学知识的匮乏,而是如何应对各种知识的过剩。此外,仅从知识生产的效率来看,现行的科研组织模式或学术范式仍然具有某种优越性,可以满足学者个人学术职业发展以及大学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我们之所以要改变科研的范式和组织模式,主要不是为了提高知识生产的效率,而是要改变大学所生产的知识的性质与用途。在传统科研范式下,以论文发表代替知识生产的做法,由于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于科技创新的需求,无法满足国家的战略需求,面临越来越多的质疑和不信任。近年来,在外部标准或功利目标的驱动下,科学的普遍主义开始让位于实用主义和经济主义,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经济价值逐渐凸显。为了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国家战略目标,也为了实现有组织创新,由政府主导的有组织科研就成为自由探索的有益补充。现在关键的症结就在于,谁来组织,如何组织。有组织科研的确可以有效解决某些技术创新的难题,但毫无疑问并非所有的科学问题都适合有组织,都可以选择目标导向。如果总是由政府或企业出题并出钱,由科学家或研究者来解题或作答,有组织科研就很容易陷入一种问题-解决或挑战-回应模式。表面上看,这种模式是高效率的,但实质上由于忽视了科学的不确定性,很有可能使科研活动沦为有计划的学术。一旦绩效指标成为科研目标,就将得不偿失。基于此,实践中在推进有组织科研时一定要处理好“有组织”和“科研”之间的关系,要弄清楚科研中哪些问题是因为组织不力或缺乏组织造成的,哪些问题是可以通过“有组织”解决的,哪些问题是无法单独靠“有组织”来取得突破的。认为“有组织科研”可以解决所有“卡脖子”问题无疑是偏颇的。科学的突破或科技创新,既依赖于有组织科研,以实现国家在关键科技领域和核心技术上的突破,更需要大量基于好奇心驱动的基础研究,以提升国家综合科研实力。如果没有有效的组织和目标的导向,再强大的个人也难以解决诸多大科学的难题;同样地,如果一个组织中个体的科研能力,尤其是创新能力不够,再强大的组织手段也无法强制性地产出具有原创性的科研成果,更不可能满足国家的重大战略需求。

当前,在有组织科研中政府的主要策略或政策工具就是加大科研资助,因此资金投入也经常被视作政府重视科研的最重要标志。历史上,在小科学时期,科研主要是个人的爱好,由人的求知的天性或闲逸的好奇在驱动或主导,仅需很少的外部资金支持。与小科学相比,大科学需要更多的外部支持,尤其是资金资助。“大科学研究是一种由我们这个时代的重大科学项目驱动的工业化规模的研究模式。当今时代,大科学主导着学术界、工业界和政府的研究方向。它解决大问题,因此需要巨大的资源,包括由成百上千的职业科学家和技术专家来操控的设备。其项目资金往往是一所大学,甚至一个国家难以承担的。”[19]但需要明确的是,即便在大科学世界里,我们也不能确定外部资助与科学进步之间是否存在必然的联系。我们甚至不能确定最多的经费支持是不是科学发展的最佳条件。否则的话,金钱投入就可以直接与科学发现划等号了。事实证明,不断增加的经费投入只不过是一种政策工具,而并不必然是科学进步的催化剂;科学史上在小科学的世界里也涌现出了许多大科学家。事实也表明,在没有大规模资助的时代,在没有“有组织科研”的条件下,依靠自由探究,人类科学也曾取得过伟大成就。客观上,“社会对科学的大规模资助是一个相对新的现象。我们还无法知道这种资助是否将在一个稳定的基础上在长时期内得到保持,以及如果是这样的话,这种资助的机制、条件和基本原则将是什么”[20]。对政府而言,大规模的资助政策不可能不考虑投入-产出的问题。一旦持续的投入不能带来预期的经济回报或标准绩效,政府自然会尝试引入新的组织模式和科研范式以实现自己的政策目标或满足自身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诉求。一旦政府引入了绩效管理和评价,“稳赚不赔”相比于结果不明确的科研计划就总是更受学者和政府的欢迎,但从真正意义上来说,这不是科学,因为科学是我们定义未知事物的过程。[21]近代以来的科学发展史和经济发展史都表明,以政府为主导或得益于政府的大力支持,当其他条件相对完备时,科学的发展与经济发展的确可以实现良性循环(科学发展为经济提供知识资本,经济发展为科学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但当其他条件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时,经济的发展与科学发展也有可能陷入某种恶性循环(资助的减少导致科学的萎缩,科学的萎缩又削弱经济的竞争力)。当然,这两种都是极端情况下的极端结果,实践中科学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间的关系远比恶性循环或良性循环更复杂,二者间正向和负向的因果关系或相关关系,会使得无论科学的发展还是经济的发展都充满不确定性。

近几十年来,随着知识社会的来临和数字经济的兴起,科学愈来愈被认为是经济发展的引擎,而不是一种理性化或文化的过程,政府在科研中的“组织”或“有组织”作用也愈来愈明显。结果就是,科学作为一种建制的普及以及学术作为一种专门职业的扩张,以“经济上正确”为理由,不断强化政府对于科学的外部资助,并实现科学家阶层的自我繁殖和扩充。为弥补自由科研在满足经济社会需求上的低效率,有组织科研可以视为政府实施大规模资助时尝试平衡投入——产出关系的一种政策或策略选择。但事实上,文化过程或理性化才是科学的本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只不过是科学的一种外部功用。实践中,与理性化或文化过程的缓慢演进相比,经济发展经常呈现为加速或失速的状态。为了与经济发展的加速相匹配,科学的发展也被迫呈现出一种加速的状态。但科学的加速发展与经济的加速发展之间的一致性或相关性可能只是表面现象,因为有时是经济的繁荣导致了科学的繁荣,而不是科学的发展决定了经济发展。实践中由政府主导的有组织科研即便可以强化科研产出的可预见性,科研成果本身也不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那种认为经济增长建立在公共研究基础上的观点不是不正确的。但它太简单化了。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的科研成果不能立刻转化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这需要时间。”[22]在复杂的社会系统中,科学充其量只是一种潜在的生产力,抑或是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一种要素,绝对无法单独决定经济社会发展。现代社会中得益于建制的保护,科学的发展通常是明确而连贯的,且具有一定的可累积性;相比之下,经济社会的发展则会起伏不定,很少有长期的、线性的过程。更为关键的是,科学所提出的问题大多来自科学内部,科学研究做出的回答也大多分享给同行,而不是直接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因此,有时即便是经济状况欠佳或财政资助减少,也不会严重阻碍科学取得进展,甚至是重大的进展。

当前,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为了解决“卡脖子”的技术难题,我们面临的挑战不是科学的不确定性,而是大学有“科研组织”而缺乏“有组织科研”,有“有组织科研”而缺乏“有组织创新”,愈来愈多的顶刊论文和愈来愈高的大学排名无法促进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无法突破关键领域的核心技术。根据《意见》的要求,高校“要在继续充分发挥好自由探索基础研究主力军和主阵地作用,持续开展高水平自由探索研究的基础上,加快变革高校科研范式和组织模式,强化有组织科研,更好服务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和紧迫需求”。由此可见,在政策愿景上,为了高质量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以满足国家战略需求,大学要“加快变革科研范式和组织模式,强化有组织科研”,力争实现从“有科研组织”转向“有组织科研”,再从“有组织科研”转向“有组织创新”。不过,实践中无论从“有科研组织”转向“有组织科研”、还是从“有组织科研”转向“有组织创新”,都并非易事。首先是组织文化的冲突。以基础研究为特色的自由学术的传统使大学教师,尤其是那些资深的教授对于科学的价值有个人的判断。他们倾向于按照学科的逻辑、遵循开放科学的规范来开展自己的研究,不愿意根据外部的要求或政策目标轻易改变自己的学术方向或价值偏好。其次是组织性质的冲突。以学术自由为代表的经典大学理念和自由探索的科研传统使大学作为一个学术组织难以“组织化”教师和学生的科研,并采取有效的“有组织科研”的举措。对于大学来说,衡量学术的标准仍主要是学术本身的卡里斯玛而不是市场价值或国家战略。科研实践中大学还是更信任或崇拜学术权威,而不是政府关于有组织科研的政策工具。因此,近年来在各国的高等教育改革中提倡有组织科研的激励政策或倡议虽不少,但大学实质性的举措仍然是强化对于优秀人才以及高质量科研成果的激励或奖励,政府和社会评价大学的标准也仍主要是顶刊论文以及杰出科学家的数量。与其他科研组织相比,大学之为大学的根本仍然是好奇心驱动的基础研究和立德树人,而不是围绕有组织科研做文章,为技术创新进行集体攻关。大学虽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绝非大学的第一要务,更非全部任务。从当下的现实出发,如果我们选择在旧的科研范式和组织模式下,以开放科学为旨趣,以自由探索为准则,通过扩大研究队伍的规模、提高研究人员的水平,产出更多地以顶刊论文为代表的科研成果,并争取获得更多来自学术共同体的科研奖励或同行承认,那就意味着我们仍然在走一条传统的研究型大学的旧路,沿着这条路走,我们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以尽可能避免好奇心驱动的基础研究成果多,而大学能够贡献给国家的创新成果少的眼前困境。相反,如果我们想要的是一种新型的研究型大学,就需要统筹考虑教育、科技与人才三位一体的关系,强化大学内部有组织科研的制度创新,努力打破大学、政府与企业间的组织壁垒,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以有组织创新引领有组织科研,以有组织科研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现。沿着这条路走,我们也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以尽可能地避免好奇心驱动的基础研究有可能被削弱,学者自由探索的空间可能被压缩,立德树人的中心地位可能被淡化,短期功利主义和经济主义话语可能会主导高等教育改革,尤其是科研范式和组织模式的变革,进而危害大学的公共性和高等教育服务于全球共同利益的新理念。当然,新路径与旧模式并非截然对立,更非必然对立,“非新无以为进,非旧无以为守”,新旧之间应是一种充满张力的、包容性的存在。对大学来说,目标驱动的有组织科研和好奇心驱动的基础研究并不必然矛盾,而是互为补充、相互支撑。高等教育领域中任何改革都不能简单地以一种倾向压倒另一种倾向。我们不能完全依赖有组织科研来驱动创新发展,但也不能完全放弃目标驱动的有组织科研。自由探究和有组织科研各有优势,二者需要各安其位、各得其所。面对有组织科研的诱惑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需求,我们要考虑眼前利益,更要考虑长远利益;我们要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更要清楚大学工作的重心在哪里,自由探索和有组织科研的平衡点在哪里。


编辑部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华中科技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编辑部


Copyright @ 2022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版权所有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后座302

联系电话:020-33970796

粤ICP备2022028984号

扫一扫 关注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微信号:gdsgdjyx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