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加快建设教育强国进程中,中外合作办学对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具有重要作用,且在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力、国际学生吸引力、科研学术引领力、跨境教育“中国方案”影响力等方面具备了一定基础。然而,目前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尚存在结构布局不够均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有待提高、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能力亟须提升、高效能治理体制机制尚需完善等问题。为此,中外合作办学应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补齐短板,在适度统筹规模和效益、调整优化结构布局,加大支撑保障力度、多渠道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聚焦科技前沿和国家关切、把好引进和审批准入关,完善合作办学治理体系、探索中国特色的合作办学模式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切实提升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
关键词
中外合作办学;高等教育;教育强国;国际影响力;结构布局;人才培养;治理体系
世界强国无一不是教育强国,建设教育强国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先导。建设教育强国,龙头是高等教育。纵观目前英、法、德、美等公认的世界强国,其形成与发展历程始终将高等教育国际化作为强国建设的重要支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迅速,国际影响力逐年提升,进入全球百强高校数量也越来越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增强我国教育的国际影响力。要根据国际形势发展变化,完善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策略,统筹做好‘引进来’和‘走出去’两篇大文章,有效利用世界一流教育资源和创新要素,使我国成为具有强大影响力的世界重要教育中心”。这为我国高等教育对外开放和国际化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的重要方式之一,是跨境教育在我国的主要实现形式,自诞生之日起就成为我国高等教育走向世界的窗口。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外合作办学作为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扎根中国大地,以质量建设为主线,切实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并加以消化、吸收、融合、创新,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的跨境教育之路,在推动办学体制改革、拓宽人才培养途径、满足人民群众高质量国际化教育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提升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打下了坚实基础。随着中外合作办学的不断发展,虽然目前有关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研究较为丰富,但是教育强国背景下如何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的相关研究尚显不足,主要散见在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影响力提升意义和策略方面。如有学者指出积极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加快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重要路径,是提升我国高等教育地位,融入世界一流学术圈,打破“中心边缘”理论所设定的既有世界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抓手;还有学者指出中外合作办学应借用中外优质教育资源,统筹规划海外教育布局,建立高水平海外分校,提升我国教育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为此,本研究尝试在分析中外合作办学对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重要作用以及已有作为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中外合作办学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的路径,以期助推教育强国建设。
一、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中外合作办学何以能为
纵观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历史,教育强国无一不是具有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实施跨境教育是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的必由之路,也是一个国家实现高等教育“弯道超车”的有效选择。中外合作办学作为跨境高等教育在我国的主要实践形式,具有引领我国高等教育提升国际影响力的天然优势。
(一)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是建设教育强国的必然选择
美国著名比较教育学家阿特巴赫(Philip G. Altbach)指出,教育强国是对国际高等教育具有影响力的国家,处于世界教育舞台中心的大学和第三世界大学存在不平等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第三世界国家从根本上沿用了西方的学术模式,高等教育使用了西方的语言,有大量的学生在西方国家留学,西方国家掌握了以学术杂志、出版社等为代表的知识交流途径。这些原因综合起来都指向了处于世界教育舞台中心的大学对第三世界大学的影响力延伸到了办学模式、学术语言、人才流动、知识生产和交流途径等方面。高等教育强国应对国际高等教育有所贡献。阿特巴赫在谈及中国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时指出,中国有可能也有必要建设成高等教育强国。随着教育强国逐渐上升为政策性语言,我国较多学者也进一步验证了阿特巴赫的观点。有学者认为,高等教育强国包括3个基本要素:一是高等教育体系自身要强;二是高等教育对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的支撑要强;三是高等教育的认同感要强,包括国际的认同感。教育强国是教育综合实力、培养能力、国际影响力与竞争力具有突出地位和强大影响的国家。将高等教育强国置于国际视野,它在内部表现为人才培养能力以及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外部表现为国际影响力。历史证明,世界高等教育强国无一不是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依靠自主发展和模式创新走出了一条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发展道路,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是教育强国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发展跨境高等教育是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手段
维特(HansdeWit)和阿特巴赫2021年在研判高等教育国际化全球趋势时指出,研究密集型大学在全球知识经济中发挥着特别重要的作用,他们不仅培养顶尖人才,而且在大多数国家,他们也是基础研究的主要生产者;精英研究型大学在此基础上还通过国际学生数量、国际工作人员数量和国际出版物的合著者数量等定量指标来衡量大学的国际化水平;国际化还应强调大学的“公共利益”价值。由此,高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主要体现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础研究的知识生产、对国际学生和学者的吸引力、合著出版物的数量、“公共利益”价值等方面。有学者研制了一套中国大学全球影响指数,包括教学科研、师生、国际交流与传播、社会服务全球影响4个一级指标。结合以上分析,高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主要可以概括为拔尖创新人才的培育力、对国际学生和学者的吸引力、科研学术的引领力以及具有自身成长特点的体系的影响力等。近20年来,一些世界知名高校纷纷发布国际化战略,力求最大限度提升自身的国际影响力,如哈佛大学发布《迈向全球战略》、新加坡国立大学发布《全球战略》、普林斯顿大学发布《世界中的普林斯顿》、耶鲁大学发布《耶鲁大学国际化战略(2005—2008)》等。跨境教育是高校国际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进行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手段,西方高等教育发达国家之所以近年来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发展跨境高等教育,主要原因在于避免故步自封进而落后于世界高等教育。我国一直是跨境教育的输入大国,开展跨境高等教育是实现国际交流合作的必由之路,也是增强自身能力建设的重要手段,还是实现高等教育“弯道超车”的有效选择。积极开展跨境教育有利于确保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始终拥有足够活力,处于前沿水平,全面融入主流学术话语体系,吸纳先进的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优化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此前我国开展跨境高等教育主要以推动本国高等教育发展为动因和目标,形成了16种涉外办学的基本形式。其中,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并加以有效利用是合作最深入、最具实质性的涉外办学形式。
(三)中外合作办学对提升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具有重要作用
截至2021年底,全国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举办的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2356个,其中本科以上层次机构和项目1340个,专科层次机构和项目1016个;合作对象涉及39个国家和地区,1000余所境外高校,900多所中方(内地)高校。对中外合作办学来说,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是体量不大,作用不小,整体被赋予了引领我国高等教育走向世界舞台中心的“领头羊”“排头兵”“桥头堡”的社会责任,对提升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具备重要作用。
首先,中外合作办学的推进有利于外方高校全面了解、理解和熟悉我国的高等教育体系,推动我国高等教育逐渐走向世界舞台中心。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是提升国际影响力的前提和基础。我国将推进国际交流合作作为“双一流”建设重要任务之一,而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实施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推进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途径和渠道。其次,中外合作办学有助于提升我国高等教育水平,展现我国高等教育解决全球问题的愿望和能力。有学者以5所中外合作大学为例,指出中外合作大学虽然办学周期普遍较短,科研创新体系构建和创新能力累积效应还有待提高,但其在科研协同创新方面具有优势,如整合内外多元创新资源创建跨学科科研平台、瞄准重大战略需求布局高端国际化前沿学术平台、注重国际协同创新、与国际知名组织建立协作关系等。最后,中外合作办学能够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创新,进而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中外合作办学能够在借鉴世界一流高校先进办学理念、治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基础上进行引进、消化、吸收、融合、创新,形成本土化做法,进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创新与整体质量提升。综上,中外合作办学具有独特的制度设计和相对完整的政策体系,在其发展过程中摸索出具有生命力和可持续发展力的路径和模式,可以为其他国家提供借鉴和参考,惠及全球教育治理和教育改革,进而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二、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中外合作办学已有作为
40余年来,中外合作办学作为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手段,始终以质量建设为主线,以培养“专业+语言”的高质量国际化复合型人才为己任,切实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搭建实质性的国际科研合作平台,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助推高等教育改革,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跨境教育之路。具体而言,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在培养国际化紧缺人才、开展实质性国际合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完善政策体系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提升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培养国际化紧缺人才,奠定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力之基
中外合作办学是培养具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熟练运用外语、精通中外谈判和沟通技巧的国际化人才的主要途径之一。目前,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拥有在校生人数约60万人,毕业生超过200万人。40余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努力实现中外教育教学理念的融合与创新,不断促进中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推动高校学科与专业建设,培养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人才,特别是围绕基础学科、前沿学科、交叉学科等领域培养国际化创新型人才,有效提升了创新人才的自主培养能力。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雷丁学院为例,该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和英国雷丁学院在大气科学这一领域强强联合的产物,培养了多位世界气象组织常驻代表;在海外气象领域的华人教授中,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雷丁学院的校友占比约为70%;11国气象部门的部长级官员都是该校的留学生校友。中外合作办学能够与国外优质办学资源链接,在培养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开展实质性国际合作,奠定国际学生吸引力之基
充分利用中外合作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借鉴先进的教学管理理念完善内部治理结构,通过双方师生交流合作共同开发课程、开展项目研究,合力产出成果、推进科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对国际学生的吸引力。截至目前,许多世界著名高校通过和我国高校开展实质性国际合作,有效吸引了世界一流学者的参与,为有效吸引国际学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全球200强的高校中75%以上与我国开展了合作办学;我国“双一流”建设高校中80%以上开展了中外合作办学;400余所高职院校与国外办学机构开展了合作办学;高校举办硕博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总计超过350个,与国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在生物医学、环境生态等领域组建了数十个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如宁波诺丁汉大学在过去的5年中国际合作论文产出比例高达63.4%,远高于C9高校的28.2%;学校在引进国际科研交流合作平台的同时还引进了高水平的专家学者,如“十三五”期间从世界一流名校如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引入知名教授40多位。又如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将近80%的教师引自莫斯科大学,有9位院士在给本科生授课,正在逐步建立中俄联合基础学科科研中心。再如华中科技大学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组织中欧教授合作申请欧洲框架研究和中国政府国际合作项目。以上案例和数据充分说明,随着中外合作办学的不断深入,专家学者往来的频次不断增加,合作程度不断提高,带来了更多实质性国际合作,为进一步提升对国际学生的吸引力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奠定科研学术引领力之基
中外合作办学不仅仅是简单的课程对接或教师互换,还涉及转变管理观念和方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改革教育教学体制机制的深层变革。我国现有一些中外办学机构和项目经过多年的办学积累获得了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为国内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作为上海纽约大学的中方合作院校,华东师范大学10年前已经与百余所世界名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国际合作关系。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以来,上海纽约大学采取以创新和创造力培养为核心的通识教育模式,真正走出了一条改革创新之路,在评价标准、招生方式、教师招聘、课程体系、培养模式、教学方法、学生服务等各方面都进行了改革与创新。上海交通大学国际化办学发展经历了“引进模仿以我为主、为我所用面向未来、引领发展”3个阶段,现有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4个、参照机构运行模式的学院3个。这些办学机构在教学体系与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及行政管理体系建设、教师跨学院互聘等人事聘用及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不断改革,发挥了溢出效应,有效推动了学校的“双一流”建设。浙江大学创新办学模式,在浙江省海宁市建立了国际化办学校区,探索在一个物理空间内与若干世界一流高校或一流学科开展合作办学,设立了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已逐渐形成了“以我为主”“高水平”“一对多”的特色,不断推进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建设。香港科技大学(广州)以“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为理念,建立“枢纽学域”组织架构,面向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和挑战、国家战略需求、世界科技前沿问题等设定学域,打破传统的学科壁垒,采取多学科导师联合培养方式,营造学生主动学习的环境,为学生成长赋能。中外合作办学悄然开展的这场“边缘革命”,改变的不仅是中外合作办学本身,还从细微处开始撬动整个中国大学的教育教学改革。这种与国际标准的全面接轨将不断健全我国教学和学术的体制机制,在激发教师自主创新原动力和内驱力,深层次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转型的同时,以创新人才培养反哺科技创新,进一步推动学科研究范式以及治理方式的根本性变革,继而从整体上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为我国高等教育全面融入国际学术前沿、提升科研学术引领力奠定了基础。
(四)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奠定跨境教育“中国方案”影响力之基
中外合作办学虽然是我国跨境教育的类型之一,但并非完全照搬西方国家跨境教育的模式,而是在兼容并包中西教育体系的探索中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目标、基础条件、项目规划、学科专业设置、教学组织、管理架构、财务制度等准入指标及其权重依据“合作共赢、为我所用”的原则进行科学设计。随着中外合作办学的逐步深入,我国原有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从申请、审批到设立、管理、监管、评价、退出的全链条治理模式,并将质量建设的主线贯穿其中,形成了一套系统规范的中外合作办学制度。一是教育部门对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中方高校国际化办学条件和办学基础的考察和审核不断强化,对“麦当劳式连锁店”办学的专项治理不断深入。二是试点先行,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如我国在近1/3的省份试点实施部省联合审批制,开展了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雄安新区中外合作办学区域创新试验。又如2023年3月,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允许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自主办学。三是作为审批和培养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外合作办学开展了常态化、规范化的评估,全面检查遵守合作办学机构章程、履行合作办学协议的情况,评估结果成为办学机构和项目审批、变更、延期的重要依据。截至2022年,教育部连续开展11轮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基本实现本科及以上机构和项目定期评估全覆盖。四是中外合作办学的退出机制持续完善。教育部自2014年公示停办252个本科以下机构和项目,2018年公布批准终止234个本科以上机构和项目以来,继续用好引退程序,批准终止了若干本科以上机构和项目。这些都彰显了跨境教育“中国方案”的逐步成熟,即在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历史传统与文化差异,不是照搬照抄,而是有选择地吸收借鉴和创新。
三、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中外合作办学现有瓶颈
虽然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已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标教育强国对高等教育国际化的相关要求,目前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在结构布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以及高效能治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短板和弱项。
(一)结构布局不够均衡
目前,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结构布局还存在不均衡现象,主要体现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国别(地区)布局、区域布局、专业布局和层次结构布局等方面。从国别(地区)布局看,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显示,外方合作高校覆盖了全世界近1/5的国家和地区,美、英、澳、加、俄、德、法是开展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排名前七的国家,占总数的70%以上,而“一带一路”国家与我国开展合作办学的不超过20%。从区域布局看,东部沿海地区部分省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比较集中,西部地区大部分省份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偏少,整体上存在区域发展不均衡的现象。从专业布局看,经管类专业比例较高,而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材料、新能源等支柱产业相关专业布局不多。从层次结构看,具有硕士及以上招生资格的机构和项目不足总数的20%,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空间有待拓展。
(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有待提高
总体上看,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已为大部分中外合作办学相关高校所接受。目前,中外合作办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仍存有较大提升空间。从宏观上看,培养质量与引入的教育资源质量、师资队伍水平与投入度、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等都存在关联。随着中外合作办学实践的深入,除了师资水平和管理水平需要提升外,学生学习动机和课堂授课方式等也显得越发重要。有调研显示,我国学生选择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主要出于工具性和实用性的考虑,选择动机排名前三位的是提高外语能力、有出国机会、获得国外高校学位,分别占比50.7%、47.8%、29.8%。这就导致很大一部分入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学生将大部分精力投入语言学习。此外,其他国家的一些研究也发现,学生的语言能力不足让跨境教学课堂显得非常安静。受语言水平、听课习惯等方面的影响,一些就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中国学生往往不太适应“全外语教学”“小组讨论+学生展示”的授课方式,由此造成国际化教育理念、课程、教材、教法等无法完全运用到中国课堂,以致影响了授课的实际效果和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水平。语言学习和专业学习无法达到有效平衡,学生运用外语学习专业知识难度较高成为困扰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核心问题。
(三)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能力亟须提升
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中外合作办学的重要使命。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推进科研创新,不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有的放矢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产出重大科研成果,是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的重要目标。聚焦该目标,目前中外合作办学的合作层次还不够高,呈现本专科设置多、硕博士建设少,专业低水平重复建设较多、薄弱顶尖学科合作偏少的情况;许多拥有优质资源的大学和高等教育机构还处于观望状态,美国排名前10的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斯坦福大学、加州理工学院等顶尖名校尚未涉足中美合作办学;部分参与中外合作办学的外方高校合作的也不完全是强势或特色专业;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对薄弱、空白、紧缺学科专业的建设以及鼓励国际科研合作、学科交叉融合方面的政策还不够到位,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设施建设、运行经费,以及人才出入境便利化、税收制度国际接轨等方面缺少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多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需要中方高校通过“一事一议”方式争取政策支持,获取政策保障的难度大、成本高。目前,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高校对引进优质办学资源服务教育强国建设这一目标大多有清晰认识,但在“如何引”这个问题上却常常苦于没有合适的抓手与方法,从而限制了其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能力的发挥。
(四)高效能治理体制机制尚需完善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是目前保留的为数不多的行政审批事项,随着从申请、审批到最终退出的全链条治理体系的初步建立,虽其办学制度体系日渐成熟,但是治理机制和办学模式仍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项目的规范化建设方面。如有的学校重申报,轻办学,把中外合作办学当成“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有的学校在申报时高度重视,承诺举全校之力支持,获批之后“挂空挡”,放任不管,任其自生自灭,导致中外双方实质性合作缺失。目前,作为二级学院存在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普遍采取两种运作模式。一种模式是机构或项目拥有自有师资。该模式的优势在于师资向心力和归属感较强,但存在师资招引与发展之困,原因在于中外合作办学课程体系中加入了较大比重的语言课程,既会使师资选聘难度增加,也会让这类教师在项目申报、业绩考核、职称评审等方面处于劣势。用非母语寻找教学素材、准备教案、组织考试、批改作业等需要耗费额外精力,这不仅让中方教师普遍没有更多时间开展科研工作,而且相关工作量也无法量化为显性的工作业绩。第二种模式是机构或项目本身没有自有师资,中方课程由其他专业或学科的教师承担。这种做法虽没有教师自身发展的问题,但存在引发教学质量危机的风险:教师参与中外合作办学的教学工作往往受“高课酬”驱动,缺乏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考核约束,教学态度和教学投入难以保障。师资管理体制上的差异会引发师资遴选、人才薪酬、职称评聘、业绩考核等系列问题。此外,学校财务管理是否按照中外合作办学的要求实行“全支全收”“大部分用于教学支出”都决定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能否高质量发展,然而在中外合作办学具体实践中,财务管理受到了较多的制约。中外合作办学的高效能治理不是中外双方“1+1=2”的堆叠,也不是“1+1=1”的妥协,而是“1+1>2”的创新提升,这是不断磨合、冲破体制机制障碍的改革过程,需要相对完善的顶层设计和治理体系。
四、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中外合作办学应当何为
在中外合作办学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相关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补齐短板,在适度统筹规模和效益、调整优化结构布局,加大支撑保障力度、多渠道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聚焦科技前沿和国家关切、把好引进和审批准入关,完善合作办学治理机制、探索中国特色的合作办学模式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切实提升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
(一)统筹规模和效益,调整优化结构布局
我国鼓励和推动发展中外合作办学的核心目的是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但如果没有一定的招生人数,相关高校就难以负担高成本的师资、设施和管理成本,质量和效益便无从谈起;反之,如果规模太大、发展太快,也很难顾及质量和效益。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历史证明,适度规模是基础,提升质量是关键,提高效益是目标。没有适度规模,难有质量,也不会有效益,更不会有国际影响力。当前,中外合作办学已经从规模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中外合作办学若要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就要坚持以质量建设为主线,根据人才培养“周期性”“滞后性”规律,“适度”发展。把握这个“度”,既要考虑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的需要,也要兼顾中外合作办学相关高校的实际办学条件和能力。
具体来说,针对目前存在的国别和区域布局不均衡问题,我国要从顶层设计上统筹考虑中外合作办学布局及其作用的发挥。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应发挥周边国家的区位和人文优势,加快推进与“一带一路”国家尤其是一些关键国家的合作办学,促进“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以云南省为例,在我国对外开放的新格局中,云南正从昔日的西南边陲省份跃升为我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辐射中心,近几年与东盟国家的高等教育合作在留学生教育、对外汉语教学等方面发展迅速,但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置方面还未实现突破。为此,中西部地区应将中外合作办学融入整个区域教育开放的大格局,为其寻找新的增长点,依托我国高等教育的优势吸引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建设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我国还要发挥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雄安新区等中外合作办学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加大引进力度,同时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具有法人资格的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为例,目前的10所高校都分布在以上几个区域,在建设定位、合作国别、办学区域、学生规模等方面都进行了充分的前期设计和统筹考虑,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办学经验,每一个机构都是一个标签、一面旗帜,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已经可以进入调结构、再提升的新阶段。未来,我国还应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打破合作办学主体和模式限制,进一步加快推进海南中外合作办学,不断制定和优化相关政策实施细则。
针对专业和层次结构不平衡问题,我国中外合作办学要发挥好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的不同作用。“双一流”建设高校要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己任,瞄准国内薄弱、空白、紧缺的学科专业推进机构和项目建设,以期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快速填补空白或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地方院校要服务好区域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如上海商学院围绕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引进行业领军学校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院,成立上海洛桑酒店管理学院,专门培养旅游及酒店服务产业的高水平国际化人才。理工类见长的院校可以着力引进优质办学资源解决“卡脖子”的问题,进而应对国际形势的变化。
(二)加大支撑保障力度,多渠道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是中外合作办学一切工作的中心,核心是要解决语言学习和专业学习有效平衡的问题,这与相关高校和项目的管理水平、课程建设、师资配备、评价制度等密切相关。从管理角度来看,中外合作办学相关高校应不断增强办学主体意识,坚持体现中外双方共同设计、融合创新、反哺中方母体高校的原则,明确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定位,制定和完善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办法,切实担负起办学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外合作办学特点给予校内办学机构和项目在办学条件、人事安排、财务管理等方面必要的保障和适当的办学自主权。机构和项目的运行者要扮演好办学主体实施者和直接责任人的角色,设计好办学总体建设方案,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和合作办学规律优化教学设计,处理好国际化和本土化的关系。在组织架构和管理队伍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应设置外事办公室,专门负责与外方事务的对接;设置专门帮助学生提升职业发展能力、语言能力水平和进行留学发展指导的学生发展服务中心,招聘具有国际化思维的管理队伍。
从课程和教材的角度来看,中外合作办学相关高校要强化课程、教材、教学的核心地位,对引进的包括课程体系、教学理念、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方法以及考评方法在内的教育资源加以消化、吸收、融合、创新;对引进境外教材坚持为我所用、凡选必审原则,建立健全境外教材选用机制和使用评估机制。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课程教学是提质增效的核心,而课程和教学的主要承担者是教师。中外合作办学相关高校要牢牢牵住师资质量这个“牛鼻子”,建立与提升国际影响力相适应的师资管理机制。在外方教师引进和使用方面,相关高校应构建与外方合作高校相对接的师资引进标准、业绩评价标准、薪酬给付标准、职称晋升标准,并通过从外方合作高校选派、中方合作高校自主招聘等方式积极拓展师资来源渠道;强化外方师资融入性、适应性培育,开展岗前培训,使之熟悉学校规章制度和学生特点以便因材施教,帮助他们了解我国国情、当地文化、属地生活和医疗资源等;建设配置外方教师公寓、国际餐厅、医疗服务点等服务设施,优化师资队伍管理服务体系。在中方师资的引进评价和职称评审方面,相关高校要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教学与科研的特点,对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等科研业绩实行差异化评价。
(三)聚焦科技前沿和国家关切,把好引进和审批准入关
若要提升中外合作办学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的能力,就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推进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不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实行审批准入制度是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重要保障,也是保证办学质量的基础性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相关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协同发力、共同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相关高校要重点从“引什么”和“如何引”两个方面把好关:以“聚焦紧缺,着眼需求,双轮驱动”为原则把好“引什么”的内容关,即引进的项目必须适应和服务国家改革发展的需要,聚焦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内薄弱、空白、紧缺学科专业;兼顾人才培养和学术创新“双轮驱动”,一方面积极做好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另一方面搭建与国外高水平院校科研深度合作的平台。“如何引”是中外合作办学事业进入改革“深水区”需要重点解决的难题。相关高校应从全局的高度谋划国际化发展相关措施,做好顶层设计,切实夯实中外合作办学的国际化基础;以“双向需求,政策供给,配套引进”为原则把好“如何引”的方法关,强调引进优质资源的互补性,使双方资源得到有效匹配、优势互补。就大多数情况而言,这种有效匹配更讲求“强强联合”。这里的“强”有两方面含义:一方面是中方高校本身的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过硬才能吸引国外的优质教育资源;另一方面是要通过双方的互补实现“1+1>2”的倍增效应。办学过程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需要着力解决高水平师资、科学研究平台的引进与合作问题,通过高水平引才育才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
从准入审批角度,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把“入口关”,确保优质资源合理引进与有效利用,不断优化办学目标、基础条件、学科专业、教学组织、管理架构、财务制度等各项准入指标及其权重的设置;对引进机构和项目要重点考察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适配度,避免盲目重复建设;强化对中方院校国际化办学条件和办学基础的考察和审核;对具有法人资格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建设要采取更加审慎的态度,侧重考察其办学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确保其具有充分必要性;建立健全专科以下层次中外合作办学审批机制,切实履行备案制度。
(四)完善合作办学治理体系,探索中国特色的合作办学模式
针对规范化建设不足的问题,中外合作办学相关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共同推进,形成合力。中外合作办学相关高校应牢牢把握中外合作办学中方主导权,不断建立和完善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防控体系。“全方位”是指全面把握和防范可能存在的政治安全风险、意识形态风险、学术管理风险、法律摩擦风险、财务风险等。“全过程”是指建立“项目洽谈协议签署项目实施项目退出”各个环节的风险评估、预判、预警、管控机制,以及“风险产生启动预案依法解决”的防控责任体系,对影响政治安全的问题要有根本性、兜底性的政策措施和解决办法。
教育主管部门应持续优化和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逐步建立多元评价机制,以评估引导中外合作办学相关高校不断探索高效能治理路径。一是持续深化合格评估。除了评规范外,教育主管部门还要注重“评机制”和“评长远”。“评机制”主要是指评价相关高校对中外合作办学在教学质量保障方面的政策和支持供给,如是否建立双语的教务管理系统,语言和专业课程、思政和专业课程是否融合等。“评长远”是要规避目前很多机构只看毕业生出国率的情况,更多是要评价毕业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继续推进分类评估,探索具有法人资格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常态化评估方式;对中外合作办学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方面的案例做好及时的总结和推广。三是运用好评估结果,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提升评估效能。对办学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如办学关键要素与协议不符、外方长期没有参与开展实质性办学、实际开设专业与审批专业不符、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擅自变更协议等,评估可以给予其“有条件合格”,甚至“不合格”等次,按规定暂停其招生或取消其办学资格。对评估中“不合格”或者在评估开始时及评估过程中主动申请退出的,教育主管部门要依法完善常态化退出转型机制,允许其转型退出。
五、结语
实践证明,中外合作办学的经验已经获得了相关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的认可,惠及全球,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的教育治理和教育改革;有些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高校通过互学互鉴办学的成功经验反哺外方合作院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可以预见,在教育强国建设目标下,中外合作办学形成的跨境教育“中国方案”将日臻成熟,并将在更大范围、更多层次、更宽领域与世界共享,助推中国高等教育以更加开放自信的姿态走向世界舞台中心,产生更为深远的国际影响力。
编辑|陈俞莹
审核|刘 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