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燕 邱懿:国家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及优化研究

发布人: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发布时间:2023/6/1 14:50:51   阅读:703

摘 要:在我国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职业教育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体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需求,面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新技术、新业态、新经济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加快完善标准体系建设意义重大。分析了影响职业教育的内部和外部标准,基于人才培养周期,构建了条件准入、教学过程和质量评价的国家职业教育标准体系框架,并分析了各部分标准之间的逻辑关系,提出了完善国家职业教育标准框架,建立“横向融通、纵向贯通、内外联通”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加强“元标准”的研制水平,规范标准建设技术路径,提升研制人员标准化工作能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建设机制,加强标准管理效能;探索国际职业教育标准认证体系等优化建议,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标准建设进入从有到优的新阶段,服务科教兴国战略。

关键词:国家职业教育标准体系;职业教育;标准建设

我国职业教育伴随新中国的成长日臻成熟,从新中国成立初期计划经济下普教主流、职教支流发展到立法层面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在发展进程中,国家通过发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体系推动产业、行业、职业和教育的协调发展。

近年来,教育部将标准化建设作为统领职业教育发展的突破口,充分发挥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主要已完成13类2421个国家职业教育标准的建设,实现了从无到有、从零到一的历史性突破,为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公平,规范办学,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伴随着纷沓而至的标准,众多标准之间的逻辑关系是什么,继续建设的标准如何定位,各省级行政部门、职业院校在教育教学管理中如何准确对接标准,这是广大职业教育工作者的普遍困惑。同时,可以看到目前的标准中存在中高本人才衔接培养、中国特色学徒制、国际化标准等尚处于空白,质量评价标准缺乏、没有形成很好的人才培养闭环等标准体系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也可以看到尽管在标准建设过程中设立了较为严密的研制机制,但由于研制人员对职业教育的认知水平不同,现代职业教育课程开发能力和标准化工作规律掌握程度不同,已发布的标准水平存在一定差异等标准质量还不够高的情况。亟待深入开展国家职业教育标准体系构建与优化,将职业教育标准建设推进至从有到优的新阶段,服务党的二十大对未来职业教育发展提出的“三教”协同、“三融”发展的科教兴国战略。

一、基于职业教育视角的标准体系

1. 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国家、技术机构、专家等对标准的概念进行了各类定义,其中,1983年国际标准化组织第2号指南将标准定义为:“由各方根据科学技术成就与先进经验,共同合作起草、一致或基本上同意的技术规范或其他公开文件,其目的在于促进最佳的公众利益,并由标准化团体批准”;我国国家标准将标准定义为:“通过标准化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文件。”可以看出,国际组织和我国国家标准对标准定义的共同之处在于:标准的制定是根据标准制定程序,多方协商一致产生的,由相应的机构发布,具有民主性和权威性;标准的内容是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标准的使用具有公开性、广泛性和重复性。当然,国际组织和我国国家标准对标准的定义也有其局限性,其定义主要基于技术标准,对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极少涉及。因此,标准可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标准是对一定范围内技术、管理、工作等给出基准、准则、规范、尺度等,通过协商一致以统一秩序,标准的呈现形式有“标准”“指南”“通则”“指引”等,还有法律法规、文件等;狭义的标准在广义的标准内,具有其特征,同时其形式是更具有特定格式的文件标准。教育标准是指教育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在向中国式现代化国家迈进的进程中,标准对于推动教育领域的内涵发展、高质量发展有着基础性、不可替代的作用。

2. 职业教育内部标准。职业教育内部的标准简称为“职业教育标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部已发布了涵盖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3个层次相关的专业目录及简介、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实习标准、实训教学条件标准、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学校和专业设置标准、校长和教师专业标准、“双师型”教师标准等,并根据实际需求和标准特点实行定期更新修订,如表1所示。

不同的视角对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方式:从管理层级来看,标准可以分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学校标准;从管理效力来看,可以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从教育层次来看,可以分为中等职业教育、高职专科、职业本科以及未来的专业硕士标准等;从教育要素来看,包括校长教师、学生、学校、课程、实习实训等关键要素的标准。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区域不平衡性和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的特点,在国家层面,实行的大部分职业教育标准为推荐性标准,也有少量的强制性标准,如专业目录,以统一招生就业、教学管理等;教育层次涉及中等职业教育、高职专科和职业本科,其内容涉及校长教师、学生、学校、课程、实习实训等关键要素。在国际、地方和学校层面,根据实际需求针对性加强,如国际专业认证更关注学生的发展和专业的实质等效。如北京的教学管理通则以管理标准提升内涵质量,上海的国际水平专业教学标准彰显其国际都市特色,浙江的中高职专业教学标准支撑技术技能人才一体化培养等。

3. 职业教育外部标准。职业教育是与经济社会密不可分的类型教育,影响其发展的不仅有教育内部标准,还有产业、职业等外部标准。对职业教育产生影响的外部标准主要有:一是产业端标准,由国家标准委直接发布的国家标准,和在其协调、指导和监督下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以指导和规范各行业企业的发展,有的与职业教育人才供给的行业直接相关,有的直接指导教育行业发展,如《教师数字素养》《数字教育资源基础分类代码》《智慧教育平台数字教育资源技术要求》等教育行业标准。二是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019年起,在国办的指导下,教育部以社会化机制招募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开发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证书,学校将适合的标准和证书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融通起来,以促进职业教育质量和学生就业能力的提升,以此探索建设“学分银行”,构建国家资历框架。截至2022年,教育部分4批次共立项447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共计300家培训评价组织,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人社部也在组织开发此类标准和证书。三是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由人社部根据国家职业分类和产生的新职业,组织开发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引导人社部管辖的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评价和技能竞赛等。

二、国家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及逻辑关系

1. 国家职业教育标准体系框架。人才培养是教育的根本使命。构建国家职业教育标准体系框架,需要围绕人才培养的全周期、全过程、全要素进行归纳,建立能够贯穿人才链并能够对职业教育产生重要影响的、关键的标准体系;在教育内部,国际上PISA(国际学生评估项目)和TIMSS(国际数学与科学趋势研究项目)等普遍采用了“输入-过程-输出”的人才培养考量方式。基于此,可构建起职业教育内部的生成性标准和外部的影响性标准,内部标准又由条件准入标准、教学过程标准、质量评价标准组成,内外结合,支撑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生态系统,形成了职业教育视角下的国家标准体系框架,如图1所示。职业教育内部标准是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的标准,也是职业教育标准体系的核心。

2. 条件准入标准。在职业教育内部标准中的条件准入标准,目前已有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3个层次的学校设置标准、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专业目录,属于国家层面为数不多的强制性标准,地方及学校开设专业、人才培养应按照专业目录实施。其中,“学校设置标准”规定了学校的校园建设、教师配备、仪器设备、图书配备等基本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规定了专业设置的基本条件与要求、设置专业的程序,以及如何进行指导与监督。“专业目录”是教学标准中的基点,它是介绍专业基本信息与人才培养核心要素的文本,现行目录于2021年3月发布,这是职业教育发展历史上首次同时发布包含中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专科、职业教育本科现有类型教育的一体化专业目录,设置19个专业大类、97个专业类、1349个专业,其中,中职专业358个、高职专科专业744个、高职本科专业247个。专业目录实行每年增补、每5年修订一次的制度,如2022年在2021年新版目录的基础上增补了33个专业。另外,在专业目录内还包括“专业简介”,它是专业目录的配套文件,内容包括中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专科、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简介伴随专业目录更新而更新。专业简介不是独立的教学标准,其内容属于推荐性标准,它对专业内涵、培养什么样的人进行了进一步的阐释,为学校组织招生、指导就业、开展教育统计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提供重要依据,为学生选择就读职业教育专业、社会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提供重要参考。

3. 教学过程标准。教学过程标准是提高职业教育内涵质量最重要的环节。2017年以来,教育部组织了一大批专家完成了这项标准的初步建设,主要有:一是专业层面的中职、高职专科、部分高职本科的专业教学标准,是依据专业目录及其专业简介制定的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专业教学标准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基本教学文件,以职业面向、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和保障条件为逻辑主线,对如何进行人才培养提出了详尽的基本要求,是指导和规范学校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研制的主要依据,是评价专业教学质量的基本依据。现行中职专业教学标准230个,高职专业教学标准348个,2021年开始根据新版专业目录修(制)订专业教学标准,第一批757个(包含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完成研制,第二批约60个标准已启动研制。新版专业教学标准突出了与中高本一体化专业目录的衔接落实,突出了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培养规格、突出了具有典型工作任务的类型特征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等。二是课程层面的中职、高职专科的公共基础课程标准和中职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公共基础课程标准突出职普融通,强化学科核心素养和专业的可持续发展通用能力的培养。“十三五”时期实施高中阶段课程改革,中职废止了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依据专业目录要求,在普通高中课程标准的基础上,结合职业教育特色,发布了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艺术、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10门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夯实中职阶段学生文化基础,注重教学内容与社会生活、职业的联系,注重与专业课程相互配合,形成协同育人合力。为进一步指导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公共基础课程改革和课程建设,2021年首次发布了高职专科信息技术和英语2门课程标准。三是实践教学环节的中职、高职专科的岗位实习标准、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的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落实职业教育50%实践教学的要求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基本要求,对实习实训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的标准。实习实训是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必不可少的教育教学环节,也是职业教育的基本教学模式。岗位实习标准是依据专业目录及专业教学标准内容,以及落实各部委颁布的实习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范识岗、跟岗、顶岗等学生进入企业学习的目标、条件和管理要求等,目前已有专业(类)岗位实习标准149个。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即原“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是落实专业教学标准,进一步规范与课程对接、与实训项目对接的实训教学环境的搭建、实训软件及硬件的配置。已完成六批101个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的建设。四是涉及教师队伍的初、中、高级“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中职校长和教师专业标准。

4. 质量评价标准。质量评价标准是职业教育标准体系中较为薄弱的环节。目前国家层面有高职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标准、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标准。学位授予标准即“高职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学科门类对应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对应职业本科专业目录的基本要求和特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学科门类办法出台此标准,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突破。“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标准”是对职业本科学校的党的领导与办学定位、专业课程与教材建设、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质量管理、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职业培训与技术技能积累、教学质量等进行评估,促进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注重教学规范、保证基本教学质量,引导学校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办学规律,突出特色发展。

三、国家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建设优化策略

目前,国家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已经建立起来,解决了有没有、从零到一的问题并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随着世界技术进步,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对职业教育服务市场需求、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服务学生可持续发展上提出新的挑战,国家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优化。

1. 完善国家职业教育标准框架,建立“横向融通、纵向贯通、内外联通”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党的二十大提出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三教”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三融”发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中职与高职学校联合开展五年一贯制办学、中职与职业本科教育衔接培养等要求。但目前我国各地区由于无标准引导,带来中高职各学段的培养定位混乱、培养目标不明确、课程重复设置、师资和教学资源不能共享,培养方案一体化程度低等问题,仅解决了招生和学历需求没有提升培养效能。因此,需要完善“横向融通、纵向贯通、内外联通”职业教育标准体系框架:横向融通上,建立普通高中与中职融通、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融通标准;纵向贯通上,建立一贯制、中高职衔接、高本衔接、中本衔接标准;内外联通上,建设中国特色学徒制、订单班、混合所有制、社会服务等标准,填补科教融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具有类型特征的标准空白,建立职业学历教育课程与职业培训课程互认标准,规范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建设、学业考核评价等,培养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产业结构相匹配的职业人才。通过建立融通类标准,解决不同院校教学内容的规范、不同主体管理体制机制的打通、资源的共享等难点问题。同时,结合职业分类大典修订,适时修订完善各类标准,形成层次分明、覆盖专业、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实习实践等各类课程、特色突出、有效支撑沟通衔接的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在标准建设的过程中可采取工作指引等方式进行宏观引导,也可以研制一批高水平的示范性标准或认定一批标准以解决量大面广情况差异大的问题。

2. 加强“元标准”的研制水平,明晰标准建设技术路径,提升人员标准化工作能力。要整体提升职业教育标准质量,须加强“元标准”的研制水平,明确符合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标准建设的技术路径,提升研制人员标准化工作能力,这在国际职业教育和其他类标准的研制中都有所体现。一是研制“元标准”,以开发指南、技术规程等形式,明确标准的核心术语概念、框架、核心技术内容、体例和标准化工作的要求等,确定对标准化对象作广泛调研,收集国内外相关资料,根据制定标准的目的和需要,高度浓缩、概括、抽象、提炼共性特征,遵循标准的制定程序和编写规则,使标准内容简洁、明确,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等。二是明确职业教育标准开发的技术路径,以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为例,提供发展导向、工作过程导向、项目课程、成果导向等在我国有较多实践的,适应我国国情和未来职业人才培养方向的建设技术路径供研制人员选择使用,基本思路是:从职业人才需求出发,调研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中职业(技术)领域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确定人才培养所面向的职业岗位群。通过职业分析会,解析典型工作任务及其工作内容;解析胜任典型工作任务所需要的职业行动能力和通用能力、社会能力、发展能力的综合素质。通过典型工作任务的转化、能力的分析整合,以能力体系和学生认知规律为主线构建课程体系,形成课程与能力体系的对应支撑度表,作为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确定、课程体系转化、保障体系设计的依据,将职业人才应具备的能力体系贯穿于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如图2所示。三是提升研制人员标准化工作能力,制定标准是一项艰苦细致、富含创造性思维的高智商劳动,对研制人员认识和素质都有较高的要求,从遴选研制人员、组建研制团队、建立研制机制都应有所考虑,并进行整体性和阶段性培训,使研制人员都能熟练掌握职业教育课程开发技术和标准化工作规律。

3. 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标准建设机制。教育体制体现国家体制,教育标准体现国家意志,我国职业教育标准建设机制必然与其他国家不同。我国职业教育标准开发采用在教育部统筹领导下确定研制框架和体例要求,由行(教)指委、行业企业、院校各方协同研发的工作机制,组织核心专家集中统稿论证后,面向行业、各相关部委、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院校等多轮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经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反复过程,保障标准最大限度做到规范性、普适性、科学性,着力将前一阶段标准建设过程中的经验以指南、规程等方式固化下来,探索出了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标准建设的路子,并推广至各级各类标准的研制。以2021版专业目录研制为例,一方面,在体制机制建立上,构建了顾问组建议咨询、工作组统筹组织、综合组协调把关、研制组具体落实的组织架构,其中,“顾问组”按照组内分工参加综合组、研制组活动,提供指导咨询,成员由有关领域院士、科学家、专家组成,在提供前沿咨询、修订指导、完稿审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工作组”统筹研制工作,由教育部对目录修订工作进行整体统筹与把关把握;“综合组”由院校、研究机构专家及各研制组组长组成,开展相关研究、制订规范文件模板、统稿,指导研制组工作,破解研制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研制组”具体负责研制,专业目录根据专业大类的划分设立,成员由行指委专家、“双高计划”建设院校、中职示范校、普通本科高校、研究机构等的专家组成。另一方面,在研制工作推进上,第一阶段,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指委(教指委)组织开展调研论证;第二阶段,教育部收集各方意见建议,在分析整理的基础上,形成工作方案和指南,印发通知文件,明确任务要求;第三阶段,各研制组分头研制,邀请专家学者解读产业调整、技术前沿和发展趋势,开展补充调研、论证与调整,分析梳理新经济、新技术、新业态等对相关专业领域人才培养的新需求,顾问组、工作组、综合组对研制组开展培训指导;第四阶段,各研制组交流汇报阶段性工作成果,综合组进行统稿,研讨共性问题,形成初稿;第五阶段,面向有关部委司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指委(教指委)、有关研究机构等多轮征求意见,对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顾问组、工作组、综合组与研制组研讨判定意见的处理。在各阶段,各小组间互相配合、互相支撑、边研边改、环环相扣,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4. 国家地方联动发布标准,加强标准在人才培养闭环中的管理效能。目前存在部分推荐性标准的应用范围及效果还不理想,究其原因:一是标准本身的局限性;二是就标准体系而言,缺乏质量评价标准,没有形成很好的人才培养闭环,国家提质培优计划中虽然已明确专业认证工作,但对谁来认证、如何认证、不认证会怎样还未达成共识;三是从标准的管理上缺乏督查机制,目前的教学诊改工作和国家督导工作更多的是基于人才培养过程要素评估;四是标准的宣贯不足,没有形成体系化的标准宣传与培训,导致对部分学校对国家和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之间的关系理不清,要不照搬、要不大相径庭,这都不符合标准建设的初衷;部分学校基于培养过程没有质量控制,还未形成持续诊断与改进的机制。因此,应完善标准体系建设的国家与地方联动机制,国家层面将现有以专业为颗粒度的相关标准改为以专业类为颗粒度的标准,发布基于专业类的教学标准和专业类基础课程标准,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建设适应类型教育的职教高考的评价标准;鼓励地方根据国家较为宏观的标准规定,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地方教学标准体系,由此,从标准管理层级上更加清晰且更加符合实际应用情况。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体系,完善职业教育从人才需求、培养过程到质量评价的人才培养闭环。开展国家职业教育标准和教学文件执行情况的督查评估,督促和指导地方和学校认识标准、理解标准、应用标准,提高以标准促质量的效能。

5. 探索国际职业教育标准认证体系。相较于其他类型教育,职业教育的走出去呈现出很强的产业伴随性特征,走出去的领域也是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最为深化的领域,如有色金属、电子商务、机械制造、信息通讯、轨道交通等,伴随着越来越多中国企业走出国门,“走出去”中国企业需要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同时,各地职业院校大力推进国际化发展,尤其是从零星散发转向组团出海的需求日益强烈,需要出台国际认可的职业教育专业标准认证体系。进入标准建设新阶段,探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认可的标准体系,遵循职业教育国际共同理念,推动复合型、高层次、通晓国际规则、满足对外开放需求的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探索建立专业、课程、学历互认机制,实现区域内双多边互联互认,为国际产业链、供应链保持强大韧性、行稳致远提供基础保障和内生动力,加强国际技能要素和技能人才流动,推动后疫情时代全球经济复苏。

标准建设任重而道远。职业教育培养了数以千万计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支撑国家经济发展作出重要的历史贡献,随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优化资源配置,发展生产力,提高生产效率,深化改革生产关系,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升人才与产业发展的匹配度,需要不断完善和提升标准建设水平,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支撑。


【王春燕,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邱懿,通讯作者,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学与质量处副处长】


原文刊载于《中国高教研究》202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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