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一:教育强国目标下优化拔尖创新人才选育机制的思考

发布人: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发布时间:2023/8/14 12:27:19   阅读:565

教育强国目标下优化拔尖创新人才选育机制的思考

-- 陆一 --

中国教育学会常务理事

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古来世运之明晦,人才之盛衰,其表在政,其里在学。”100多年前,张之洞号召通过教育改革造就堪当大任的人才,挽救危亡,复兴国运。经过数代人艰苦卓绝的努力开拓,中国的教育现代化事业闯出了自己的道路,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在高素质人才培养方面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教育兴则国家兴。党的二十大以来,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建设教育强国是全面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一项核心工作。2023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第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建设教育强国,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先导,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支撑,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纵观全世界,能够自主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国家屈指可数,这是教育强国的重要标志。选育、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既是时代赋予教育工作者的新使命,也是中国现代化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实践已有近40年的历史,从“少年班”“基地班”“拔尖计划”到“强基计划”,这项事业在国家政策驱动和院校自主探索相交互的进程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然而,由于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规律的整体性认识不足,我国拔尖创新人才的选育过程仍然存在培养目标模糊、培养方案脱节、效果评价困难等一系列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水平的提高,学界对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也尚未形成共识。本文试图在10多年来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五点思考,以期增进学术研究、政策制定与实践行动三个方面的对话,使抽象的理念与具体的举措彼此呼应,使宏观的顶层设计与微观的学生发展循环联动。

一、战略定位:拔尖创新人才选育机制作为国家能力

我国政府对教育体系具有强大的形塑能力与治理能力。自改革开放以来,政府通过政策引导、资源投入、制度设计等方式,推进大、中、小学阶段的学校建设,实施各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拔尖计划”“强基计划”等一系列政策举措的动员力量辐射全国各级学校,对学有所长的学生乃至其家庭都形成了强有力的驱动。为了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选拔人才、培育人才、支持人才,可以让人才在更大的舞台上自由生长、施展抱负、成就功勋。在这个意义上,拔尖创新人才选育水平反映的是一种国家能力。

这里的国家能力不是指行政干预或具体的政策措施,而是能够左右国家与社会运行态势的“基础设施”。国家能力也不是“国家全能主义”,借用政治学理论对国家能力的描述,现代化的国家教育治理要在“强制、汲取与濡化”的基础上完善“认证、规管、统领与再分配”能力,并能够实现“吸纳与整合”。改革开放以来的许多教育改革事例都表明,政府对教育事业不宜大包大揽,而要能够在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多元的新起点上,凝聚共识、激发基层创造力,建构“和而不同”的充满活力的教育生态。我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践在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也存在不同利益主体目标不一致、拔尖创新人才选育效率不高等问题。对此,要坚持系统观念,从国家能力的高度来认识拔尖创新人才事业,推进个体目标与社会需求、政府力量与民间力量、全局公义与局部利益三者之间的和谐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立足于国家能力的定位有利于把握好人才培养自主性和主体性。一方面,应该摆脱对发达国家的依附和仰视,在知己知彼的基础上既认清差距,又以我为主,面对新的国际局势,做好独立自主培养人才的心理、制度与资源准备。另一方面,也要开展国际人才培养的借鉴比较,博采众长,开放包容,吸纳人类文明的各种有益成果和资源。

二、比较借鉴:辨析中外教育的体制性差别

在激烈的国际竞争局势下,世界各主要国家都日益注重如何助力有天赋的人才更快更好地成长。不过,在进行国际比较时不能采取“切片式”的观察或局部的借鉴移植,要对不同国家的教育、社会、政治、文化进行通盘考虑,要注意到中外教育体制性差别,避免盲目对标,误入歧途。下面,从两个主要方面举例说明。

在才能与人才的认定方面,美国和日本的英才教育等教育理念追求的是个人潜力的最大化发展,它们对才能的定义极为宽泛,不强调国家与乡土意识。欧美国家秉持新自由主义下的优绩主义与能者多得的教育理念,人才培养主要由家庭和社会力量承担。这类教育呈现出私事化、社会化与市场化的特点,其选育机制本身就不排斥被教育者将来可能成为“没有祖国”“国际悬浮”、以追求自身利益为目的的人才。我国的拔尖创新人才选育是国家主导的教育事业,提倡选贤任能与因材施教,目标是扎根中国,要承担国家使命、服务重大公共需求,主要领域包括相对冷门的理、工、农、医基础研究和紧缺急需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在选拔权与选拔理念方面,国际上很多国家人才选拔的主要形式是社会性搜揽,既没有统一的标准也没有唯一的官方渠道,不同的项目、组织、机构推出了五花八门的遴选主张。社会层面的搜揽与遴选开放而活跃,竞争通道复杂而多元,但也难免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近些年来,欧美国家的英才教育项目遭遇到自由平等主义意识形态和“政治正确”要求的压抑,遴选标准过度泛化,陷入了“人人都是英才”的观念危机。与此同时,其人才培养的家庭负担日益加重,人才成长的阶层隔离现象愈演愈烈。我国的人才选拔主要是学科性的,拔尖创新人才项目所期待的创新才干,都有明确的学科领域或重大现实问题的指向性,不是普泛的“通用才智”“高智商”,也不是架空的精英修养与文化符号,更不构成高贵的身份与阶级标识。相比之下,我们虽然并不反对家庭力量的适当参与,但国家力量支撑的选拔与培养是其基本特征。

三、培养与造就:构建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成长冒尖的教育生态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多次出现“造就”人才的表述,并将“培养造就”两词连用。从语义分析来看,“培养”是直接的、目标导向的,“造就”的着眼点在于优化土壤与环境。“造就”比“培养”更突出教育事业的系统性、全局性和多要素互联。

任何人才的成就,自然潜能的施展和针对性的努力缺一不可。这就意味着成才结果是群体性的概率问题,而不能被事先精准地预测。我们寻求良好的教育制度设计、合理的选拔与培养机制都是为了提高成才率,而不是为了把选定的个体“点石成金”。

在大环境层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不能用隔离生态、缺乏创生力的“盆景式”思路,而应采用系统性、全局性思维,创建足以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的教育生态。拔尖创新人才的学习与成长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但教育制度设计者不能局限于以“特殊教育”的定位来对待选拔与培养这项使命,教育改革也不能只采取局部“攻坚”模式,在针对性培养中要处理好“有为”与“无为”的关系。

在小环境层面,为培养与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我们除关心个体才能发展外,还应关注群体生态问题。重大的创新与创造往往来源于团队合作,而非个人单打独斗。敬业乐群、博习亲师、团结友爱是影响一个学者能否取得重大成就的重要标志。构建具有良性合作与竞争关系的群体生态能够通过同伴效应、环境浸染促进人才成长。目前,关于中国特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已有许多研究和论述,但鲜有研究注意到他们“乐群”的教育价值和“友爱”的品格价值。

四、竞争与选拔:探索大众升学与拔尖创新各得其所的选拔制度

拔尖创新人才的选育看似仅涉及少部分师生,实则不然。随着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升学机会增多,学业竞争大众化的社会已经到来。竞争基数扩大,并不一定带来更好地选拔效果。为了兼顾所有参与者,考试命题与选拔标准要契合大多数考生的水平,这从中考、高考高分考生数量激增现象中可见一斑。当考试很难分辨出真正的天赋和过度准备之间的区别时,其选拔性就削弱了,但其竞争性则因参与者众多而有增无减。当学生的天赋才能不得不用来应对大众化的学业竞争时,有针对性地培养和超出常规的自我发展就失去了空间,从而造成对天赋才能的系统性“忽视”。因此,要警惕扩大教育规模过程中不知不觉间形成的不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过于激烈、选拔效能不足”的态势。

超大规模的教育系统内部需要容纳足够的复杂性来保持其活力,过度竞争的问题需要着眼于社会发展新阶段做出更好的教育选拔体系设计。当务之急,是要创设积极有效、科学多元的选拔机制,为不同教育路径构建适当竞争的边界,将人才逐步脱颖而出的过程,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贯穿到全学段之中。当前教育改革的目标不是要再设一条封闭而神秘的拔尖创新人才选育的特殊通道,而是要将整个教育系统建设成为中国式的因材施教体系,促进各类优秀人才不断涌现。这才称得上是建基于大众、惠及所有人,又足以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的现代化教育体系。

五、评价与激发:识别拔尖创新人才的关键要素

当前的拔尖创新人才选育制度的设计与资源配置是否得当,需要得到科学合理的检验。同时,对于每个人才的发展状态与趋势,也要依据一定标准加以判断。已有研究指出,在学业竞争中获得优胜,并得到丰厚教育资源的学生可能会遭遇自我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人才的成长是个长期、动态的过程,若要实现“拔尖且创新”,离不开人的内在内驱力。因此,我们强调拔尖创新人才成才标志不仅要看其学术成就,更要关注其内在动力机制,使之具有源源不断的发展与成长动能,各类专项制度与政策的教育投入、师长同伴影响的评价都要落实到这两个层面(见图1)。

成就评价层面由“拔尖”与“创新”两要素构成。“拔尖”指在特定领域表现优异、杰出,能在给定目标与路径下获取机会、资源,在竞争中体现出别人没有的优势才干。“创新”即开拓、创造、突破,能提出问题、反思目标与方法,甚至重塑路径与规则、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创新能够避免陷入“内卷式”竞争,实现超脱与颠覆。仅有竞争力的拔尖不是目的,任意无节制的创新也不是目的,真正的人才须兼具拔尖与创新两种不同的素质。

图1:拔尖创新人才成才的两层面四要素

动力机制层面由“志”与“趣”两要素构成。“志”即志向,指的是通过破解国家重大难题、攻克科技重要难关,实现个人价值的抱负。“趣”即兴趣,指的是促使人的自然禀赋得到培育发展,在清晰的自我认知的基础上,形成了不知疲倦、乐在其中的内驱力。志向对应“大我”的成就,兴趣对应“小我”的成全,两者一外一内,富有张力,而理想的教育正要使之融合为一。

再看动力与成就的关系。在两个层面之间,源自志向的动力与竞争性的拔尖成就相关,源自兴趣的动力与非竞争性的创新成就相关。拔尖与创新、志向与兴趣,看似两两相对,实则相辅相成、紧密联系,缺一不可。这正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理论与实践的难点所在,也是设计评价方案、检验选育效果的适宜框架。

中国特色拔尖创新人才选育事业是一项随着国家发展与社会进步不断升级、更新的系统工程。理论工作者与一线教育实践探索者要紧密协作,使理念与行动相互补充,在总结已有经验的基础上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守正出新,以培养与造就更多拔尖创新人才。




Copyright @ 2022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版权所有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后座302

联系电话:020-33970796

粤ICP备2022028984号

扫一扫 关注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微信号:gdsgdjyx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