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林小琦|类型教育视野下我国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研究

发布人: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发布时间:2023/6/2 16:11:18   阅读:1161

高明,辽宁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管理学博士,美国密苏里大学圣路易斯校区公派访问学者。研究领域为高等职业教育、比较职业技术教育。系辽宁省第十一批“百千万人才工程”中的“千”层次人才,沈阳市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

类型教育视野下我国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研究

——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例


高明 林小琦

(辽宁大学,辽宁  沈阳  110136)

摘 要: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直接关系着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但目前,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存在实施主体不明确、人才供给能力不足、人才培养模式趋同、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衔接不畅等问题。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作为职业教育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在储备创新人才、畅通学历渠道和明确功能定位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并在政策、理论和实践层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通过明确专业学位授权单位、纳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双导师队伍建设为抓手和推进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衔接,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培养高质量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关键词:职业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54(2023)03-0055-10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教育学一般课题“类型教育视野下我国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变革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编号:BJA200106)。

作者简介:高明(1982— ),辽宁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高等职业教育;林小琦(1998— ),辽宁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区域高等教育。

收稿日期:2023-01-08


(引用格式)高明,林小琦.类型教育视野下我国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研究——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例[J].当代职业教育,2023(3):55-64.


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强化现代化建设的人才支撑。作为国家战略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高度重视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激励更多青年学生走技能成才和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坚持为党育人和为国育才的宗旨,统筹好研究生教育、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作为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途径之一,具备了在新时代为国家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基础。通过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承担起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重任。面对目前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问题,须明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时代价值和基础,不断深化改革和不断创新。

一、我国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之困

面对新时代、新背景和新要求,我国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面临着实施主体不明确,人才供给能力不足,人才培养模式趋同、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衔接不畅等现实困境。

(一)实施主体不明确

高校是人才培养的摇篮和主要阵地,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是国家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1]。《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纳入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2]。受儒家“重学轻术”的思想观念影响,社会长期延续着这一偏见,高校的办学质量、人才培养和社会声誉都靠“学”来体现。传统大学教育中知识分化不精细,大学主要的职能是探索和传授理论知识。但在数字化时代,知识呈几何级数地增长,知识分化非常精细且传播手段更为多元,人才培养的中心从注重理论转向实践应用,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是各类型高校的任务,也将跨越层次的藩篱。政策直接影响着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方向,目前应用型高校的各项政策制度还处于探索阶段。在类型教育视野下,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更多的是从学历层次进行界定,应用特色不明显。虽然学历层次是必须项,但并不唯一,其内涵的界定尚需丰富和拓展。目前,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主体没有相应清晰的界定。政策直接影响着人才培养的方向和任务,因此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人才供给能力不足

随着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等战略的实施和推进,加剧了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提出办好类型特色突出的职业教育,要“根据产业需要和行业特点,适度扩大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培养规模”[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4]。以工程师为例,作为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工程师,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人力资源,是统筹推进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力量。从劳动力总量上看,2020年,我国科学家和工程师总数约为1 905万人,工程师约为1 765万人,但在劳动力总量中,科学家与工程师所占比重仅为2.4%,比美国低了2.04%;在制造业中,科学家和工程师占全体从业人员的3.55%,比德国低了19.65%。从潜在人才供给看,2020年,作为我国工程师最重要来源的新增理工科毕业生约为342.31万人,在规模上远远超过他经济体,但仅占适龄人口(25~34岁)的1.58%,分别低于法国(占比2.74%)和韩国(占比2.68%),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产业的优化和升级。从未来需求看,到2035年,我国工程师供需缺口将从目前不到1%扩大到32%,若2035年我国工程师占劳动力比重达到发达国家目前平均水平,工程师需求规模则约为4 500万人,而2023—2035年,我国工程师供给规模将从2 059.2万人增加到3 191.1万人,需求与供给总量之间的差距不断拉大[5]。

(三)人才培养模式趋同

从人才培养模式来看,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趋同问题是困扰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顽疾”。《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从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角度提出“发展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用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6]。但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的研究生培养在课程设置、结构体系、内容安排和导师指导等方面的区分度不高,有的专业课教学两类研究生是一起进行的。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课程内容、学位论文要求与学术型研究生培养的差异不大。同时,专业实践课程安排的内容、时长与学术型研究生培养雷同,校外指导教师水平不高,毕业作品形式单一,仍主要以论文为主。虽然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都设计了实习环节并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但并未实现专业理论学习与实习实践的有机结合,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如何构建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指导,企业深度参与、高校设计实施的实践课程体系,是未来提升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质量必须解决的问题。随着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的扩大和招生比例的不断提高,对“双师型”教师的数量、素质和各专业对口的实践实习基地的数量和条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相关的配套教育资源难以满足,容易导致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堪忧。此外,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仍未建立起有效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企业参与的意愿不强、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对财政补助与税收减免返还等优惠政策不了解,企业对培养成本、核心技术泄漏和人才流失的顾虑,使得双方合作的深度和广度都不高。

(四)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衔接不畅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并且“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技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7]。虽然试点的主体是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及国家开放大学,各专业在积极探索衔接机制和认证方式,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一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专业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完全匹配,像中医、艺术、农业推广等专业学位没有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而注册消防工程师、专利代理人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没有相对应的专业学位;不同专业学位所对应的职业类型和专业化程度直接影响着衔接的难易程度,明确的职业指向性,工作领域较强的独立性和严格的专业化标准,更容易实现衔接;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与社会认可度也影响着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衔接。二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职业技能等级认证分属教育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与技能等级认证相互独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学历学位证书体系与职业技能等级考试和颁发彼此分离,分属于两套不同的管理体系,在衔接的程序上不畅。而行业其余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完备性和岗位标准的系统性,不仅体现着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含金量”,也决定着专业学位按照行业的要求和标准去培养研究生。三是高校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视程度不足,也是导致衔接不畅的重要因素。重科研、轻教学,重学术、轻实践的评价体系,过分注重学习学科知识,忽视了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衔接,导致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学术化”,学生在毕业后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考取技能等级证书。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之义

时代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出卷人”。当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已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并已成为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如何办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挥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作用,是培养什么样的和如何培养高质量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必须回答的重要课题。

(一)储备创新人才:为国家创新驱动注入新动能

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和赢得国际科技竞争主动权的战略资源。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人才是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资源。特别是要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必须解决好原始创新能力、高端科技创新人才、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的短板和弱项,多集中在科技应用和转化方面。建设创新型国家归根到底要靠人才,既需要大师、科学家和领军人才,也需要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在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和坚强领导下,我国人才队伍的规模快速壮大、效能持续提升、比较优势稳步增强,形成了一支数量大、素质优良、结构优化、作用突出的人才队伍。我国已具有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科技人才、大学生和研究生、制造业技术技能人才和高校(或研究院所)专家群体,但在高精尖人才、基础研究人才、工程科技人才和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仍存在供给不足、培养内容及方式同生产创新实践脱节等短板,人才队伍“大而不强”的问题还未彻底解决。而未来人才的稀缺程度、吸引人才的难度和吸引人才的成本都可能大幅增加。站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创新人才进行储备势在必行。人才储备要准确把握国家战略目标和人才事业发展规划后,对人才的层次、数量和结构进行优化设计,实行具有长期性、持久性和针对性的人才培养,从而保证各级各类人才能够满足国家强而不衰的发展目标需求。我国研究生教育在培养精细化、专业化科技创新人才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有条件有能力源源不断地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力量中的技术领军人才、创新团队、青年技术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提高我国高层次、创新型和应用型人才的自主培养能力,加快建立人才资源的竞争优势。

(二)畅通学历渠道:不断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作为两种不同类型的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8]。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彰显了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学历教育体系与技能培训体系是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两个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双核”。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类型,从内部层次看,专科、本科与研究生三个层次应该成熟并存、学制互通,纵向构建完备的职业教育学历体系。我国已经具有发展成熟的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稳定的专科层次职业教育、稳步试点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中职、高职和职业本科之间基本贯通,但缺乏与本科以上高层次教育的衔接,为实现到2025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的目标,亟须发展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为现代职业教育的加快发展搭建好完整的框架结构。同时,从外部关系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二元结构尚未打破,不同类型相同层次教育之间相互转换的“立交桥”尚未“通车”。如何真正使职业教育告别“单向发展”的困境,转向“系统发展”“互联共享”道路是下一步亟须解决的问题[9]。从国际视野看,基础教育之后,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平行发展、自成体系的“双轨制”教育制度已成为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做法。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一些西方国家就开始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并和普通教育实现衔接和并行,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一些国家开始在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基础上发展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形成了一批研究生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和培养机构。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如何培养好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探索,不仅是提升职业教育地位的重要措施,更是我国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必由路径。

(三)明确功能定位:强调培养以实践为导向的应用能力

从人才个体成长来看,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与一般应用型人才的区别在于学术修养和研究能力,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必须注重专业理论的学习和实践导向的研究,在研究工作中学习理论、锤炼能力。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与高层次学术型人才的区别在于实际动手能力,但并不意味着不需要理论知识的指导,而是要将实际能力培养与理论素养提升结合起来。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于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职业能力要求已不仅仅局限于某个具体岗位拥有的针对性知识与技术能力,而是需要具有多种综合专业能力和较好的职业素养。专业学位是与学术性学位相对应的一种学位类型,以特定的职业领域需要为导向,侧重于实践与应用,着重培养胜任实际工作的能力和职业素养,适合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1996年,《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把专业学位定义为具有职业背景的学位,为特定职业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10]。2002年,《关于加强和改进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把专业学位作为学位类型与学术性学位相对,主要培养适应社会特定职业或岗位的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11]。2011年,《国家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设置与授权审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专业学位要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12]。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通过独特的培养模式和培养标准,培养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知识、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为完备综合素质以及一定组织与管理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之基

政策是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行动导向和指挥棒。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从无到有,从粗放到精准,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政策体系。党和国家接连出台政策,明确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打破学历“天花板”,强化学历衔接,专业学位被纳入职业教育改革范畴,既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可行性,也为新时代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模持续扩大的同时,学科体系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培养质量稳步提升,为培养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夯实了基础。

(一)政策基础: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可行性

1986年,《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根据国家对不同岗位高层次人才的不同需要,培养不同规格的研究生[13]。1989年,《关于设立“培养中国式MBA研究小组”的通知》试行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1991年,《关于设置和试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的几点意见》开启了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先河[15]。1996年,《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促进和保障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规范发展[16]。1998 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指出,同等学力可以申请专业学位[17]。2002年,《关于加强和改进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专业学位与相应的学术性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18]。2009年,《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专业学位[19]。2011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启动培养工程博士[20]。2013年,《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强调,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作为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21]。2015年,《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22]。2016年,《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确保了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的研究生在招考政策及教育服务方面的平等[23]。2018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突出了“全面高质量”的改革方向[24]。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发展产教融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着力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水平和培养质量。2020年,《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25]。《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从结构优化、质量提升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和新规划,加快建设博士层次专业学位。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正在由“增量”转向“提质”,着力打造“中国特色”,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和现代化造就高层次应用型拔尖创新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持续提升,为培养高质量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夯实了基础。形成了中央主导、省级统筹、培养单位主管的三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设立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建立了具有我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授予审核机制[26],围绕“教、学、做”三个层面建构了三维评价体系[27],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二)理论基础: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科学性

理论界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论证,为实践的开展提供了思路和指导。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是当代各类型高校的使命,也是高校服务社会的根本方式,研究型大学也要承担起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责任,通过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28]。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加快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29]。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既能为国家产业经济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也能完善中国特色专业学位制度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还能提供更充分的学历层次提升的机会,推动研究生教育的规模增长和内涵提升[30]。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已基本形成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并重的发展格局,为了更有利于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在类型教育视野下贯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通过分类实施招生选拔、分类设计培养内容、培养方式和分类评价学位论文,实现全过程分类培养;通过分类选择产教融合育人模式和分类选择与职业资格的衔接模式,分类选择人才培养路径[31]。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要根据企业对人才能力的需求,转变理念和创新模式,在培养方案上强化培养人才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质,在运行机制上按照培养项目实施,成立由校内外专家共同组成的项目指导委员会,架起高校和行业企业的桥梁,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质量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32]。面对新时代新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应扩大规模、聚焦岗位、强化协同和分类评价,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对接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构建产教融合生态系统和提升应用科研训练效果,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能力[33]。以上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理论研究,为现实的开展提供了科学性的讨论和发展规律的探索。

(三)现实基础: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稳定性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规模持续扩大和体系不断完善,为大规模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提供了可能。2011—2020年专业学位硕士招生人数从15.8万人增长到60.2万人,增长近4倍;专业硕士所占的招生比逐年提升,2017年首次超过学术硕士,2020年占比超过60%[34]。2015年,我国授予硕士专业学位人数达到31.27万人,授予比例达到全部硕士学位授予总数的49.3%,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授予数首次实现大体相当,形成了应用型人才与学术型人才培养并重的局面[35]。全国授予硕士专业学位人数的总量从2012年的19.8万人增至2021年的43.3万人,全国硕士专业学位授予人数占比从2012年的35%增加至2021年的58%,博士专业学位授予人数占比从5.8%增加至9%[36]。截至2019年,我国已形成13个博士专业学位、47个硕士专业学位及1个学士专业学位三个层级的体系,基本覆盖了我国主要行业产业。累计授予硕士专业学位321.8万人、博士专业学位4.8万人,共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 996个[37],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8个,分别占全部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学位授权点的51.8%和8.6%[38]。202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提出新增1 500多个硕士点,其中专业硕士占了1 115个,占比超过70%[39]。截至2022年,我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已形成了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40]。根据《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专业博士学位新增了气象、医学技术、文物等专业学位类别,并将法律、会计、审计、公共卫生、社会工作、农业、林业、体育等原硕士专业学位上升到博士层次;专业硕士学位新增了数字经济、针灸、食品与营养、博物馆、知识产权、国际事务、密码等类别[41]。

在培养目标与专业定位上,逐渐明确面向特定职业领域,依托于应用性强的学科,主要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在课程教学与培养方式上,除开设基础专业理论课程外,还根据自身优势与专业特色自主开设专业实践课与选修课,加大专业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逐步探索和完善模拟训练、案例教学等教学方式,帮助学生实现从陈述性知识到程序性知识的转化;强调培养单位与行业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通过建立联合培养机制与合作培养平台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在师资条件方面,为学生配备理论学习的校内导师和实践活动的校外导师,并构建了既具备了理论教学素质又具有实践教学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质量不断提升,具有更强的实践能力,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具有较强的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具备了一定的科研能力,创新水平提高;具有更强的职业能力,能够在经济生产和社会发展中解决实际问题。临床医学、建筑、会计、翻译、金融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受到行业的普遍欢迎。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之策

为了更好地发挥专业学位研究生作为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主阵地的作用,明确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完善授权点的布局结构,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研究生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实现与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贯通和对接。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纳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研究生层次,进一步明确专业学位的类型属性和发展定位。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增强导师队伍活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加强与职业资格的对接,进一步增强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供给与行业企业以及岗位需求之间的匹配度。

(一)明确专业学位授权单位

2022年,我国开设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单位共851所,其中教育部直属高校77所,占总量的9%,隶属于其他部委的208所,占总量的24%,隶属于地方的567所,占比67%。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所有“双一流”建设高校均开设有专业学位硕士点。设置研究生院高校共有60所,自划线院校34所。院校数量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北京(151所),陕西(54所)和上海(49所),排名后三位的分别是西藏(4所),宁夏(4所)和青海(3所),其他省市的院校数在15~30所区间内。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为11大门类,分别是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专业硕士每一大门类又分为不同学科,不同学科下有相应的专业,其中专业数量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工学(67个)、医学(43个)和教育学(32个),专业数量最少的分别是法学、历史学和军事学,都是5个专业[42]。未来,应充分发挥省级学位委员会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明确专业学位授权单位,逐步完善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布局结构。从区域看,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授权单位、授权点和扩招规模向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以及新产业聚集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二、三线城市倾斜。从院校看,新增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点应向“双一流”高校以外的科研院所、省属综合性本科高校、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技术大学倾斜;已有学位授予单位可将学术学位授权点调整为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整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增量主要用于专业学位。从专业类别看,硕士层次应向现代制造业、现代交通、现代农业、现代信息、现代服务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倾斜,增设一批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博士层次重点向医疗、法律、公共卫生、公共政策与管理等领域倾斜。

(二)纳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都提出要“研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位制度”[43],在职业教育体系内部,系统构建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形成完整的职业教育学位体系,既符合职业教育类型发展的要求,也是顺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于高质量优质职业教育的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把我国的学位在层次上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在类型上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已经成为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环节[44],因此,应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纳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编制专业学位类别目录并纳入《职业教育专业简介》和《职业分类大典》,推动专业学位制度与职业教育学位制度对接,使现代职业教育向研究生层次延伸。不仅可以进一步夯实职业教育的类型地位和特征,统筹与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协同创新,转变社会大众对职业教育的片面认知,提高职业教育的认可度;而且可以帮助专业学位研究生强化自身的职业属性,摆脱对于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的依赖,发展面向职业需求、重点培养实践能力和产学研用有效结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实现自主和高质量发展,提升高层次人才自主培养的质量。

(三)以双导师队伍建设为抓手

“双导师”是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校内导师和行业产业导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双导师应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学习新知识,开拓新视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业务能力,积极投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创新,成为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习的指导者和职业生涯发展的领路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双导师的选拔、聘任和考核,不应把学术成果作为评价主要的依据,淡化对专业职称和任职资历的限定,优化双导师队伍的年龄结构。探索建立党政机关、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专家学者担任外聘导师的制度,推动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地方领导干部、院士、各类企业的技术领导和骨干、各行业的“大国工匠”、劳动模范、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等加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导师队伍,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和实操水平。建立和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与行业产业之间人才的交流与共享机制,新聘任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须有在行业企业锻炼实践6个月以上或主持来自行业企业的横向课题项目或技术研发经历,已聘校内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每年带队到行业企业调研实践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设立“行业产业导师”岗位,健全选聘和考核制度,构建和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双导师制。

(四)推进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衔接

作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去学术化”倾向的重要抓手,通过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衔接,不断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与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匹配度。在实践中,各专业学位授权机构和授权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一是全过程对接,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全链条的每一个环节都得到职业资格考试的认可,以严格、规范的描述支持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相转换和认证[45],毕业时获得学位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是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作为报考条件之一,即报名时必须已参加相关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才能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三是部分课程成绩抵免资格考试科目,即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认证机构的认可,可豁免一定的考试科目。四是行业对培养单位的认证,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由多方组成的专家组对培养单位的准入条件、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师队伍、实训条件和毕业要求等进行定期性和发展性评估[46]。在探索的基础上,应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衔接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作用,根据行业和专业特点,分类搭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职业资格准入和认证之间的桥梁。在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校内外教师队伍和科研教学实训条件等方面要对标职业技能等级的标准,达到行业对人才培养或培训机构的认定要求。在教学内容方面,根据职业技能等级的范围、环节和要求,对课程体系、讲授内容、教材教法等方面进行相应的调整,使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达到职业技能等级的相关要求。在实训环节,要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和数字化实训平台建设,着重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发现和解决真实工作场景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助力研究生顺利通过职业技能等级的考核。同时,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国际区域性或专业领域国际资格的衔接,通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引入和输出中国标准的同时,不断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自主培养的质量,提升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作为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在教育强国、人才强国战略实施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部署的大背景下,加强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大有可为,但要进一步系统分析和深刻理解“应用型人才”和“高层次”的内涵,深化对人才分类、教育分类和高校分类的研究和认识,进而明确由“谁培养”和如何“培养好”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同时,也要放眼世界,借鉴其他国家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好的经验和做法,增强我国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自主培养能力。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纳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既要形成独具特色的分类培养模式,也要在内部实现“百花齐放”,做好全过程的分类培养工作,在招生选拔、培养内容与方式、学位论文、产教融合育人模式和职业资格的衔接模式等方面,进行分类实施、分类设计、分类评价与分类选择。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2(3):504-512.

[2][6][7]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J].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2019(Z1):9-16.

[3]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J].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2020(11):35-48.

[4][8]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22(30):4-27.

[5]托举制造强国,培养更多“卓越工程师”——我国工程师人才现状研究报告[EB/OL].(2022-12-08)[2022-12-11].http://news.china.com.cn/2022-12/08/content_78556998.htm.

[9]娄爱花.我国技术工人短缺的现状与原因分析[J].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6):40-42.

[10][16]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EB/OL].(2004-12-16)[2022-12-11].https://www.edu.cn/edu/zheng_ce_gs_gui/bu_men_gui_zhang/200603/t20060323_113099.shtml.

[11][18]关于加强和改进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EB/OL].(2002-01-19)[2022-12-11].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s7065/200201/t20020109_162658.html.

[12]国家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设置与授权审核办法[EB/OL].(2011-11-01)[2022-12-11].http://gs.upc.edu.cn/2013/0308/c1780a22304/page.htm.

[13]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通知[EB/OL].(1986-12-20)[2022-12-11].https://www.cdgdc.edu.cn/zgxw30n/info/1082/1355.htm.

[14][35]黄宝印.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30年[J].中国研究生,2021(10):16-31.

[15]关于设置和试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的几点意见[EB/OL].(2010-06-02)[2022-12-11].https://yz.chsi.com.cn/kyzx/zyss/201006/20100602/94573466.html.

[17]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EB/OL].(1998-06-18)[2022-12-11].http://www.moe.gov.cn/s78/A22/s7065/tnull_4143.html.

[19]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EB/OL].(2009-03-19)[2022-12-11].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26/200903/t20090319_82629.html.

[20]王莉.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政策的演进与发展趋势[J].高等教育研究,2021(7):78-84.

[21]王战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8:121.

[22]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J].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2015(6):25-27.

[2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EB/OL].(2016-09-14)[2022-12-10].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26/201609/t20160914_281117.html.

[24]教育部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EB/OL].(2017-01-20)[2022-12-10].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26/201609/t20160914_281117.html.

[25]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EB/OL].(2020-09-21)[2022-12-11].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s7065/202009/t20200921_489271.html.

[26]钟秉林.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事件——写在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颁布之际[J].教育研究,2022(9):98-106

[27]黄宝印,唐继卫,郝彤亮.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历程[J].中国高等教育,2017(2):18-24.

[28]王洪才.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是研究型大学的重要使命[J].教育与考试,2010(2):62-65.

[29]高鸿.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4(21):94-97.

[30]华春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价值、隐忧与前瞻[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22(6):28-35.

[31]李伟,闫广芬.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理论探析与实践转向——基于分类观的视角[J].研究生教育研究,2021(5):51-57.

[32]陈吉宁.转变理念 创新模式 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1(4):8-10.

[33]李伟,闫广芬.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回溯与前瞻[J].高校教育管理,2021(3):92-103.

[34]中国教育在线掌上考研发布《2022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调查报告》[EB/OL].(2022-01-30)[2022-12-11].https://kaoyan.eol.cn/yuan_xiao_xin_xi/202201/t20220130_2206607.shtml.

[36]第四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成效[EB/OL].(2022-06-14)[2022-12-11].http://www.moe.gov.cn/fbh/live/2022/54521/twwd/202206/t20220614_637409.html.

[37]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大幅增招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EB/OL].(2020-10-01)[2022-12-11].http://www.moe.gov.cn/jyb_xwfb/s5147/202010/t20201009_493536.html.

[38]唐广军,王晴.数说2012—2021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基于供给、规模与结构的视角[J].研究生教育研究,2022(5):10-19.

[39]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EB/OL].(2021-10-26)[2022-12-11].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yjss_xwgl/moe_818/202111/t20211112_579351.html.

[40][4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EB/OL].[2022-12-11].https://yz.chsi.com.cn/zyk/.

[4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EB/OL].(2022-09-13)[2022-12-11].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3/202209/t20220914_660828.html.

[4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EB/OL].[2022-12-11].http://www.moe.gov.cn/jyb_xxgk/moe_1777/moe_1778/201406/t20140622_170691.html.

[44]教育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EB/OL].(2021-03-21)[2022-12-11].http://www.gov.cn/xinwen/2021-03/21/content_5594238.html.

[45]唐慧,杨影.1+X证书制度对我国资格框架的构建抑制及破解可能[J].当代职业教育,2022(5):15-24.

[46]李阳,贾金忠.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职业资格认证衔接的模式、影响因素及改革路径[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7(6):35-38.

责任编辑 黎恩




Copyright @ 2022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版权所有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后座302

联系电话:020-33970796

粤ICP备2022028984号

扫一扫 关注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微信号:gdsgdjyx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