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新灿|高考招生助力共同富裕社会建设的政策工具、两难关系与实践路径

发布人: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发布时间:2023/8/17 16:26:04   阅读:728

摘 要:高考招生在共同富裕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其激励促学功能增强教育形成人力资本的能力;其形成的社会流动对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具有直接作用;其公平价值取向和公平选拔机制是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其准入政策和招生计划具有直接配置、调整、优化高等教育资源供求关系和人才智力结构的功能。高考招生助力共同富裕社会建设具备良好的政策基础。定向招生、农村专项计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高考政策、职教高考、专升本等政策工具均可精准使用,新高考着眼人的全面发展,是教育助力共同富裕社会建设的有效手段。置身共同富裕社会建设,高考招生工作要处理好公平和效益、高校扩展和就业难、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以及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形成政府抓总、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把政策支持和信息服务、生涯规划指导等结合起来,重点突破,全方位推进。

关键词:共同富裕;高考招生;政策工具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推进以共同富裕为重要内涵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共同富裕社会,教育既是其中的组成部分,更是推进建设的动力和基础。

教育助力共同富裕社会建设,既涉及基础教育,也涉及高等教育。高考招生作为沟通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纽带,在共同富裕社会建设中处于关键位置,肩负重要使命。

一、高考招生在教育助力共同富裕社会建设中的特殊作用

高考招生是整个教育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教育促进共同富裕社会建设的过程中,高考招生有着特殊的作用。

(一)高考的激励功能和促学功能增强教育形成人力资本的能力

考试的基本功能是测量、检验、认定,对学习者的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测评,用分数或等第的形式进行反映、标识、认定。在此基础上,考试还有激励的功能。考试的激励功能产生于横向比较的激励和纵向目标的激励。考试用分数把学习者的学习水平量化,在学习者之间形成横向比较和竞赛效应。同时,考试把漫长的学习过程分成若干阶段,树立了里程碑,对学习者产生了目标激励效能。

由于高考是人生大考,对学习者的激励功能更强。它促进学习者系统全面扎实学习,增进素质,对人力资本的形成具有强大的促进作用。

(二)高考招生形成的社会流动对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具有直接作用

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是建设共同富裕社会的重要任务。教育被公认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最有效手段。而高考招生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过程中有非常直接的作用。

贫困代际传递更多发生在农村。其形成有多种因素,一是父辈贫困的基础;二是子女的生活环境没有变化,被固定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三是子女既遗传了父辈的物质基础,又遗传了父辈的文化基础,没有接受新的信息,没有产生素质的更新。

高考招生面向贫困家庭子女敞开高校的大门,贫困家庭子女通过高考入学。一是造成了横向的流动,通过高考进入高校,置身全新的环境,接受全新的信息,开阔了视野,素质结构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二是造成纵向的流动,通过高考进入高校接受高等教育,在计划经济时代即转型为国家干部,在市场经济时代通过公务员招考和企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成为公务员或技术人员,身份发生很大变化,而且打开了逐级晋升的空间。在此基础上,收入也随之而提高。与此同时,子女的流动一方面直接改善了原生家庭的收入,另一方面也给原生家庭带来全新的信息和理念,带动原生家庭其他人员的流动。

从1977年恢复高考,到2022年,高考招生的规模大幅增加。以浙江为例,从1977年录取7708人,到2022年录取27万人,45年共接受846万学子报考,招收新生581万。一年一度的高考招生在全中国造成了周期性的社会流动,对全国人口的受教育年限、智力分布结构、财富创造能力结构的变化,产生了巨大的作用。

(三)高考招生的公平价值取向和公平选拔机制是作为社会公平基础的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

公平正义是共同富裕社会必不可少的核心内涵。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而高考招生公平是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

高考招生是高等教育的起点。高考招生的直接目的是为高校选拔新生,为国家建设选拔后备人才,实质上是对高等教育机会的分配。作为分配教育机会的高考招生,评价和选拔的公平性和科学性是两条基本原则。高考招生凭借其开放的报考条件、一视同仁的测试标准,严密的组织管理,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典范。

(四)高考准入政策和招生计划具有直接配置、调整、优化高等教育资源供求关系和人才智力结构的功能

高考招生规模的确定与共同富裕社会建设息息相关。高考招生的规模,实质是高等学校的办学规模。从1999年开始的高校持续大扩招,快速提升了我国社会的毛入学率,给国民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丰富的机会,快速延长了国民的受教育年限,为共同富裕社会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展,使高等教育阶段的教育机会均等由竞争机会的均等转变为现实受教育机会的均等。

高考招生对象的确定,也即报考条件的确定,直接指向受教育权利和教育机会均等。恢复高考以来,高考的报考条件总体上比较宽,主要是在年龄、婚否、是否为高校在校生、毕业生,以及是否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等方面有准入门槛。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这些限制逐一被撤除或放宽,教育面向公民的大门越开越大。

高考招生计划的编制,直接指向受教育机会的区域分布,定向招生、农村专项计划都是在招生计划层面对教育资源和受教育机会进行调配,是高考招生助力共同富裕社会建设的有效政策工具。

(五)高考招生在补教育短板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有学者提出,目前我国共同富裕的最大短板还在于城乡、区域和人群间不平衡,特别是农村、西部地区、低收入者的不充分发展,体现在教育资源的城乡、区域和人群间的分配差距。长期以来,城乡受教育机会和教育质量存在较大差异,农村人口的人均受教育水平明显低于城镇,农村教育投入不大、教学质量不高,优质教育资源和入学机会的分配更不均衡,成为人民幸福美好生活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主要短板。

城乡、区域和人群间不平衡的核心是教育资源的分布不均衡、人才布局的结构不合理,这些都要在政府层面,在国家和省域进行协调,而高考招生的计划安排、政策设定,就是政府宏观调控的有效工具。

二、高考招生精准助力共同富裕社会建设的政策工具

政策体系是高考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考招生的政策包括准入政策(高考报考条件政策)、招生计划编制原则、评价录取政策、照顾奖励政策等。在高考招生助力共同富裕社会建设的过程中,高考招生政策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定向招生为农村、山区、海岛、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的建设人才

定向招生是高考招生计划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最早1983年由教育部推出,其目的是“打开人才通向农村的路子”。根据原国家教委1988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定向招生、定向就业暂行规定》,定向生可以安排在定向就业地区招收,也可以在生源数量较多、质量较好的地区招收,毕业后到定向地区工作。录取时,如果在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不能完成定向招生计划,可以适当降分。浙江省从1983年开始迄今,一直把定向招生、定向就业作为为农村、山区、海岛、基层单位和工作环境艰苦行业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的建设人才的有效措施。从2010年起,浙江省教育厅与省卫生厅(卫计委)、省农业厅、省人社厅等部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实施了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农业推广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等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把高考招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与人事招聘的政审、体检结合起来并轨进行,一揽子解决入学与就业问题,受到考生、家长的欢迎,报考人数众多。

定向就业招生的初衷是为农村基层培养人才,在实施过程中,大量的农村考生报考并被录取,因此这一招生模式也在实际上起到了扩大农村考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作用。在浙江省2010年以来定向招生的实践中,定向招生的招生范围有定向到地级市范围的,也有定向到县域的,就业范围基本上在县域。因此定向招生具有精准满足人才区域性需求的特点,利用定向招生的这一优势,可以快速有效调节建设共同富裕社会过程中人才布局的城乡和区域结构。

(二)农村专项计划扩大农村考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

农村专项计划是教育部等部门顶层设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部署实施的、在招生指标的安排上对农村学生予以照顾的专项计划。由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和地方专项三个层面的专项计划构成。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由中央部门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实施,定向招收农村学生。地方专项计划的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2014年起,浙江省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实施面向农村考生的地方专项计划。2015年起,在往年全国个别高校使用农村专项计划在浙江招收农村学生的基础上,系统实施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定向范围为29个县(市、区),地方专项的招生学校为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等23所省内优质高校。高校专项的招生高校为全国90多个原参与自主招生试点的优质高校。

农村专项计划与定向招生的异同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①目的和功效同中有异:根据教育部文件,定向招生是为了“打开人才通向农村的路子”,农村专项计划也是为了“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这是共同之处;但是定向招生将学生的就业范围精准定位,并以定向就业协议约定,而农村专项只是引导和鼓励,不以协议约定;②定向招生初期的招生学校也有中央部委属学校,但这些学校一般面向本系统所属的工作环境艰苦单位定向招生,面向本省招生的院校一般为省内院校,而专项计划中的高校专项招生院校都是全国的优质高校;③由此决定:定向招生可以用于快捷改善人才布局结构,而农村专项计划在改善人才布局结构上具有长期性,更直接的功效是扩大农村青年共享全国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高考解决新居民的后顾之忧

如果说定向招生、农村专项计划主要着眼于城乡之间对教育资源、人才资源的公平共享,那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高考则主要着眼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之间对高等教育机会的共享。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口的跨省流动和省内跨地区流动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据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各省市均有外省流入人口和流往省外的人口,外省流入人口最多的为广东、浙江、上海、江苏,流入人口均在1000万以上,其中广东2962万,流入人口占常住人口总数比例最高的为上海(42%)。流入人口最少的西藏也有40.71万人,流入人口比例最低的河南(1.28%)有127万人。

在流动人口中,大部分是农村和基层人员,他们成为流入地的新居民。与成人一起流动的还有随迁子女。如何解决新居民的素质提升和文化融入,是成人教育、继续教育需要承担的责任,而如何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异地高考问题,则是高考招生需要解决的问题。

2012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当年1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就转发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力社保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通过我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或符合我省流入地初中升高中条件,进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习,并具有完整的我省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的随迁子女,同时符合我省高考报名的其他条件的,从2013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随迁子女参加高校招生录取与我省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2013年,浙江省随迁子女报考人数共984人,录取650人。其他各省区市也陆续出台和实施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参加高考的政策。

(四)职教高考、专升本托起教育助力共同富裕社会建设的半边天空

在教育促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职业教育具有自身的优势。相比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社会的职业岗位对应性、针对性更强,能更灵敏地反映产业结构的变化,更好地实现稳就业、促创业。进入21世纪以来,高职教育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受教育者的职业素养提升、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上发挥了重要作用。高考招生则通过系统的改革,为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之间的衔接沟通,开拓了多元通道。

一是高职院校分别面向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一方面为中职学校学生进入高职院校接受高层次职业技术教育,获得更完备的职业技术本领开拓了通道,另一方面也为普通高中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升学选择机会,同时也在高等教育层面在生源上促进了普职融通。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2019年国务院出台《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提高生源质量,为学生接受高职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二是实行专升本招生,搭架高职教育与本科教育的升学立交桥。三是鼓励应用型本科专业面向中职学生招生,鼓励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高职教育多元升学通道的开拓有效地增强了职业教育助力共同富裕的功能。

(五)新高考着眼人的全面发展,指向立德树人,是教育助力共同富裕社会建设的有效手段

人的全面发展是共同富裕社会建设的重要内涵。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里,“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成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的重要指标。

2014年启动的新高考改革,以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为宗旨,以文理融通、扩大选择呼应高中课改的选课走班,以综合评价呼应高中课改的综合素质评价,以过程评价呼应高中课改的关注学生成长过程,既促进了高中课改的深化,又撬动了高校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社会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又有个性特长的创新人才进行了有效的探索。

三、高考招生助力共同富裕社会建设的两难关系处理

高考招生助力共同富裕社会建设,必须辩证处理以下三对两难关系。

(一)高校扩招与教育公平效益的关系

公平与效益是人类社会的一对基本的矛盾关系,在教育和高考招生助力共同富裕社会建设过程中,公平与效益是绕不过去的坎。“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共同富裕的实质是共建共享,先要共建,通过共建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然后才能共享。共建离不开效益,共享离不开公平。

在高考招生制度的演进过程中,公平与效益是最重要的一对矛盾关系。无论是评价选拔采用统一考试招生模式或多元综合选拔模式,还是高考体育和学科竞赛等奖励类加分政策的实施和废止,深层次都是公平与效益的取舍。

在高考招生助力共同富裕社会建设的制度设计里,高考招生的规模(也即高校办学规模)安排是一个复杂问题。从1999年开始,我国高校持续扩招,高等教育先后进入大众化、普及化阶段。高校扩招,既与高考招生的公平有关,也与高考招生的效益有关。

就扩招与公平的关系而言。一方面,高校扩招有利于提升教育公平,有利于共同富裕。高校扩招在保持原来的高等教育资源竞争机会均等的同时,使更多的人实实在在地进入高校学习,这是教育公平的一个很大的飞跃;另一方面,高校扩招不可能实现绝对公平。高校扩招,使竞争由原来对高等学校教育机会的竞争转变为对优质高等教育机会的竞争。有关教育扩张与教育公平之间的关系,国外有两个著名理论假设。一是拉夫特瑞和豪特的最大化维持不平等假设(MMI假设),二是卢卡斯的有效维持不平等假设(EMI假设)。他们的基本观点是:教育扩张并不能必然导致教育机会分配的平等化。我国学者李春玲2010年的实证研究证实了上述两个假设基本上适用于中国社会。李春玲由此提议,在教育扩张的同时还需要其他一些配套政策,才有可能降低教育不平等。事实上,后来国家实行的农村专项计划就是配套政策之一。

就扩招和效益的关系而言,重要的是如何保证质量,当前还有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扩招伴随高校毕业生人数的增加,伴随就业难问题。2023年有1158万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就业难,名牌大学学生毕业后卖猪肉、跑外卖等,引发了大家对教育的效益、教育的价值的思考,包括关于“孔乙己长衫”的讨论。

对此问题,需要建立这样的认识:①高等教育的目的既包括为国家培养建设人才,也包括促进人的成长,这是教育社会本位观和个体本位观的统一。就业是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交集,实现就业是人生重要的阶段目标,人的成长是长远目标。②就业是供求关系的耦合,高等教育规模扩大有利于公民素质的整体提高,因此有利于共同富裕社会的建设,但高等教育规模扩大确实在一定时期会造成毕业生供大于求,从而造成短期内的就业难。③政府必须努力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工作机会,学生也要理性对待,着眼长远,在短时间内适当降低择业要求。

(二)补偿公平和标准公平之间的关系

高考被誉为社会公平体系的绿洲,其最为公众信服的就是起点公平、竞争机会均等、标准公平和选拔过程公平。“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标准公平,把高等教育资源的分配标准净化为刚性的分数,排除了考生家境、身份、地位、社会关系等因素的干扰,使高考成为最过硬的一种社会资源分配机制。但是在对所有考生的考核标准一致的形式公平下,隐藏着考前享有资源的不均等,农村考生和城市考生、小城镇考生和大城市考生在基础教育阶段拥有的教育资源多寡不均甚至悬殊,“赢在起跑线上”和“输在起跑线上”反映的就是这一现实。高考招生助力共同富裕社会建设,既要坚持考核评价标准的刚性、一致性,又要正视城乡、区域之间的教育资源差异,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补偿。农村专项计划和定向招生都是一种补偿手段。农村专项计划专门面向农村考生,目的在于对在基础教育资源拥有上总体弱于城市考生的农村学生进行补偿,属于补偿公平。定向招生的主要目的是为农村基层输送人才,其生源范围大的覆盖全省,小的定向到县,在定向到县的情况下,也具有增加农村地区考生教育机会的补偿功能。在制订农村专项和定向招生计划时必须妥善处理补偿公平与标准公平的关系,把握好度。

与农村专项计划涉及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一样,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政策扶持,也涉及本省户籍考生的利益。因此在制订相关政策时也必须兼顾随迁子女和本省户籍考生的利益,妥善处理好关系。

(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关系

教育促进共同富裕社会建设,既涉及普通教育,也涉及职业教育,依赖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协调发展,有两个问题均与高考招生有关。

第一个问题是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就业职能和升学职能。长期以来,职业教育的主要职能被定位为就业。世纪前后高职教育的异军突起,为中职教育的纵向提升提供了载体,中职教育的升学功能凸显出来。从2003年“就业为导向”成为一个方向提出,到后来学术界提出了职业教育以生涯为导向的倡议,就业、升学的关系始终是职业教育发展要辩证处理的一个问题。近年来国家逐步扩大中职学生和高职学生的升学通道,中职、高职学校的升学功能已经成为与就业功能并驾齐驱的功能。

第二个问题是高职教育的学历层次问题及与此相关的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是类型之分还是层次之分问题。长期以来,由于高职院校学历普遍为3年,在招生录取时被划归专科高职一类,因此在人们心目中强化了高职院校和普通高校主要是学历层次上的区别的观念。潘懋元先生最早提出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是两种类型而不是两个层次的观点。笔者在1998年也提出了“改目前的专科、本科纵向衔接的体制为高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横向并列的体制”的观点。

2019年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阐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202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法的形式再次确认。《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则首次要求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并明确要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2022年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又提出了“以中等职业学校为基础、高职专科为主体、职业本科为牵引”的重要意见。

在职业教育体系内设立本科及以上层次,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举措。职教本科怎么设?目前总的思路是本科参与(含合作、衔接)、本科转型、专科升格、新建4种途径。通过普通本科院校的参与(如本科和专科合作举行4年制高职、本科和中职学校衔接举行7年制中本贯通)、应用型本科院校或专业的转型、专科层次高职院校的升格和新建职教本科院校,推进职教本科建设。这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周密筹划、综合推进。

四、高考招生助力共同富裕社会建设的实践路径

高考招生助力共同富裕社会建设已经具有良好的政策基础和实践基础。面向建设共同富裕社会,我们需要做的是在深入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用好用足现有政策,盘活政策存量,形成系统的政策框架,在此基础上根据进一步推进工作的需要,经过深入调研,适时提出新的支持政策建议。与此同时,重要的是在实施高考招生工作的过程中,面向农村、山区、海岛与其他欠发达地区,做好信息服务和学生生涯规划指导。

(一)建立政府抓总、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

高考招生的政策设定和计划编制,事关高等教育资源和机会的配置,既涉及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也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进城务工人员异地高考问题,就涉及国家和省市县的教育、发展改革、公安、人力社保等部门;定向招生因为学生毕业以后要在定向地就业,要解决编制和使用问题,涉及省市县人力社保和业务主管厅局。因此要推进高考招生助力共同富裕社会建设的工作,必须建立政府抓总、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必要时还要建立工作专班。各地在具体推进时可以重点突破,再面上推进。

(二)认真做好调研摸底和方案制订工作

一是要开展全面而深入的调研。鉴于高考招生的管理体制是在教育部宏观领导下、全国统一政策、统一考试时间,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和分省组织录取,因此除了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调研,各省、区、市也要在省内组织调研。调研的内容包括:各市县人口受教育年限对比情况;城乡、区域之间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情况;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与人口受教育年限的相关性分析;各市县产业结构情况及对高等学校毕业生专业、知识结构和学历的需求情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段教育和参加高考的情况;中职学校毕业生去向及对接受高等教育的意愿调查;等等。二是在调研基础上形成高等学校专业结构、课程设置调整方案和高考招生助力共同富裕社会建设方案。三是就一些需要教育部支持的改革事项,如支持部分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升格为职业大学或应用型本科院校,扩大应用型本科专业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招生计划、扩大定向招生和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等,向教育部提交报告。

(三)进一步提升信息服务的质量,实行一站式信息集成服务

信息公开、信息对称是高考公平的重要内容。进入21世纪以来各省市在开展高考招生工作时都十分重视对考生的信息服务,采取的措施一般都包括:编印年度招生计划、往年录取信息和考生手册等书籍;在官网上发布各阶段各种类型招生的政策规定、动态信息,包括当年高校招生全部招生学校的投档分数线、缺额计划、征求志愿等相关信息。由于高考招生学校多、类型多、过程长,信息分散,特别是往年的录取信息分散在多个年份的网络信息中,因此可以设立集中服务的窗口,实行一站式信息集成服务。如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从2019年开始把所有的相关信息整合集成,在官网上开设“高考志愿填报服务专窗”。信息包括当前最新的与考生选考科目相对应的高校分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当前考生成绩分段表,往年全部高校全部专业投档分数线及位次,志愿填报百问百答等,一站登录,信息俱全,成为考生志愿填报的有效助手。

(四)推进数据赋能,提供增值服务

如果说信息服务是将现有信息及时完整地提供给考生和家长,提供学习、考试和志愿填报的参考,那么数据赋能指的是对丰富的考试成绩信息等信息进行挖掘、研究和加工,对考生、家长和学校提供进一步的增值服务。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从2015年10月首次学考选考开始,截至2023年1月,共面向参加22次学考选考的全体学生,推出3384万份成绩诊断报告,将原来单一的分数成绩单丰富为含学习成绩信息和诊断信息两部分,诊断信息包括试题得分、学科知识、学科能力、考核目标四个方面,反映学生个体在全体学生中的相对水平,引导学生更加关注自身知识、能力掌握状态,帮助学生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此基础上,从建设共同富裕社会的大局出发,也可以面向山区、海岛和农村地区的学校提供诊断服务。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承担的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十四五”规划支撑专项课题《新课程标准下基于数据挖掘的教育考试评价研究与应用》,也提出了要围绕高考“引导教学”的核心功能,对高考数据进行深入挖掘,为学生个人发展、教师改进教学、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高考招生的数据赋能将在高考招生助力共同富裕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五)借助新高考扩大选择的契机,加强生涯规划指导

新高考撤除文理分科的藩篱,改原来的套餐为自助餐,给予学生自主选择的权利。前两批先行试点的上海、浙江和北京等6省市实行“3+3”科目设置,其中浙江“7选3”,其他省市“6选3”。后3批23省份实行“3+1+2”,两次选择,先在物理和历史之间“2选1”,然后在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之间“4选2”。实行选择,就要考虑怎么选。表面上看是选科,实际上也是对今后学习生涯和职业生涯的规划。从8年的实践看,学生选择时考虑的因素包括兴趣爱好特长,今后的生涯发展方向,自己以往对拟选学科的适应性和学习成绩,还有其他同学的选科情况。新高考实行等级赋分,考生获得分数的情况既取决于个人的学习水平,也取决于选这门科的全体考生的水平。由于科目之间考生团体的水平有差异,因此,选科时还会考虑得较高分的概率。

相较于城市学校,农村学校在生涯规划的指导上面临信息量小等不利因素。因此,从省级层面加强对农村基层地区的生涯规划指导,培训生涯规划老师,将有助于提升农村地区生涯规划教育的水平。


【边新灿,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授】

原文刊载于《中国高教研究》2023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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