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如何处理管理与治理的关系是新时代教育管理学发展不可回避且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教育治理研究基本上代替了以往的教育管理研究,且认为教育治理与教育管理有区别。为此,教育管理学的发展就面临着从教育管理到教育治理转向,或从教育管理到教育管理与教育治理转向两种选择。基于对治理的原意包括管理和平等协调、多元共治两方面的理解,新时代教育管理学发展应由教育管理转向教育治理。以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对教育治理现象进行分析发现,教育治理学是由教育治理活动、教育治理体制、教育治理机制和教育治理观念四个范畴所组成的学科体系。
文章出处:孙绵涛,许航. 从管理到治理:新时代教育管理学发展面临的新选择[J].现代教育管理,2023(7):1-11.
在教育治理研究如火如荼的今天,如何看待和处理教育管理与教育治理(以下简称管理和治理)的关系问题,的确是教育管理学的发展不可回避和亟待明确的问题,也是我们教育管理研究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新时代教育管理学发展为何面临从管理到治理的选择
(一)以教育治理研究代替以往的教育管理研究
如果以美国学者沙默尔·霍尔(Samuel Hall)分别于1829年和1832年出版的两本教育管理学方面的书为标志,西方研究教育管理问题已有两百年的历史。然而,自从美国学者詹姆斯·马奇(James March)和约翰·奥尔森(Johan P.Olsen)1976年开始研究大学治理问题以来,在西方研究教育管理问题的两百年中已有半个世纪研究教育治理问题的历史。如果将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翻译介绍外国教育管理方面的论著和将教育管理学科作为独立课程在师范学校开设作为中国独立形态的教育管理学的特征,中国研究教育管理有一百年多年的历史。然而,自从21世纪初中国开始研究教育治理问题以来,在中国百年研究教育管理问题中也有20年研究教育治理问题的时间。短短的几十年,在教育管理研究中出现了一个值得重视的现象:在以往相对独立的教育管理研究中出现了一种新的研究趋向——教育治理的研究,而且这一研究越来越火热,已经成为一个新的专门的研究领域。特别是在中国的教育治理研究中,从理论研究来看,教育治理研究几乎代替了教育管理研究,以往的教育管理研究、教育行政研究和学校管理研究几乎全部变成教育治理研究或学校治理研究。在实践中,以前提教育管理、教育行政和学校管理,现在提的基本上是教育治理和学校治理,似乎教育或学校教育中不存在教育管理问题,全都是教育治理或学校治理的问题。由此,如何面对教育治理研究取代了教育管理研究这一现象,就成了当前教育管理学发展中所必须引起重视和解决的一个新问题。
(二)从教育治理与教育管理有别的角度研究教育治理
当下不仅教育管理研究已被教育治理研究所代替,而且文献检索发现教育治理的研究基本上是从教育治理与教育管理不同的角度来研究什么是教育治理的。本研究对2022年以前教育治理的研究文献进行了梳理,发现学者们主要是从要素、形态、性质三个角度来阐发教育治理含义的。限于篇幅,以下从每个角度仅举若干观点来加以说明。
从要素的角度来说明教育治理,有学者认为教育治理包括如下要素:一是政府实现职能的转变;二是政府、学校、市场、社会等多元管理主体;三是管理手段多样化;四是强调各主体之间的自愿、平等与合作;五是体现现代教育的内涵与特征;六是提倡学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有学者认为教育治理理念不同于传统教育管理,它是各个要素之间的互动。教育治理既要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又要维护受教育者的利益;强调政府同学校间建立契约精神;强调民众参与教育治理,教育治理过程就是教育民主化过程,在治理过程中,各方共同参与,通过对话、协商和讨论等形式达成共识。有学者认为教育治理是各主体间的互动,它是指政府、社会组织、市场、公民个人等主体,通过参与、对话、谈判、协商集体选择等行动,共同参与教育公共事务管理,共同生产或提供教育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并共同承担相应责任。有学者指出教育治理强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教育事业的发展与决策,在兼顾不同利益主体权利需求的过程中,实现民主化的管理。有学者认为教育治理的典型特征是多元主体参与的共同治理,即“共治”,其本质是处理政府、市场、学校和社会等多元主体的参与关系。有学者提出教育治理是指政府、学校、社会组织、驻区单位、公民个人等多元主体通过参与、对话、协商等行动,共同参与教育公共事务管理。另有学者指出无论是“多元共治”或“多中心治理”,还是“协商治理”或“公私合作”,这些描述教育治理的概念尽管称谓各异,但在本质内容上都是趋于一致的,即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它们与政府的单中心管理形成了鲜明对比。
从形态的角度来理解教育治理,有学者认为教育治理是指国家机关为了实现教育发展目标,通过一定的机构设置和制度安排,协同各类社会组织、利益群体和公民个体,共同管理教育公共事务、推动教育发展的过程。有学者认为教育治理是通过一定规则和程序对教育中的利益各方进行调解的一种过程,应包括教育治理主体、教育治理内容以及教育治理方法。其中教育治理的主体是指参与治理的各方,包括政府、学校和社会。教育治理的内容主要是协调政府、学校、社会的关系,协调各级各类教育的关系,协调教育活动、教育体制、教育机制和教育观念的关系以及这四个范畴子要素之间的关系。教育治理的方法由程序性要素和策略性要素组成。有学者认为教育治理是通过一定规则和程序对教育中相互冲突、相互竞争的利益各方进行调解的一种过程。这种调解不以参与调解的任何一方为权威,而是参与调解的各方平等、合作、互动地处理教育的公共事务,以利于教育各方协调发展。有学者指出教育治理是对传统教育管理模式的扬弃,它是指多元化主体在一定的组织架构和制度框架安排下,共同参与教育公共事务,协同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实现教育由共治到善治目标的过程,突出特点是主体的多元化,核心在于协调各主体的利益关系,目的在于实现教育的善治。
从性质的角度来阐释教育治理,有学者认为现代公共教育治理的实质就是强调多元利益主体对教育内部事务的共同治理。有学者认为教育治理的实质是对教育事务的合作管理、共同治理,这是教育治理“善”的价值目标实现的路径依赖。有学者认为教育治理的典型特征是多元主体参与的共同治理,即“共治”,其本质是处理政府、市场、学校和社会等多元主体的参与关系。有学者认为教育治理的核心是教育权利结构的调整,即“多中心治理”“简政放权”“技术治理”“依法治教”等命题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延伸的组织工具性,本质上都是作为组织系统的政府在结构上的优化策略,调整教育权力(权利)、责任(义务)及其行使主体、呈现手段、活动依据和具体内容等。
上述对教育治理虽然有三大方面的看法,每一方面又用不同的形式具体阐释了各自对教育治理的不同理解,但对每一类的观点进行分析后发现,这些对教育治理的不同看法基本上是从教育治理与教育管理有别的角度来对教育治理的含义进行阐明的,这种阐明又分两种情况:一是大多数观点认为教育治理与以往教育管理强调的严格管控是完全不同的,教育治理指的是平等协调、多元共治等;二是有少部分观点认为教育治理是教育管理的高级形态,它强调的是教育管理的一种“善治”状态。第一种对教育治理的普遍理解,显然与一般用行政学、企业管理学和组织行为学等理论建立起来的教育管理学的内容是不同的。简言之,当前我国的教育管理学中有阐述教育管理一般理论的教育管理学,有阐述宏观教育管理的教育行政学,有阐述微观教育管理的学校管理学。这三大教育管理学领域的主要内容一般是从管理的角度,阐述如何对教育与教学业务、人、财、物等事务,运用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实施、督促、检查和总结等方式进行管理。以往的教育管理学虽然也有“如何协调”的内容,但这种协调是从管理出发,指如何通过协调做好管理。而教育治理研究中所说的协调,是指如何通过协调,达到多元治理和共享共治的目标。可见,虽然教育管理和教育治理中协调的方法和内容是基本相同的,但目的是不同的。第二种少数观点认为教育治理与教育管理并不是完全对立的,教育治理是教育管理的“善治”状态,然而以往单纯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实施、督促、检查和总结等手段来对教育的事务进行管理是达不到“善治”状态的,只有在这些手段的基础上,加上多元共治的手段才能达到这种状态。这种认识很明显也与以往人们对教育管理的认识不同。教育管理领域出现的教育治理研究的这两种状况,不仅会对教育管理或教育治理的理论研究产生影响,而且会对教育管理学的学科建设和发展产生影响。教育管理学是教育管理理论和教育管理实践的反映,现在教育治理研究不仅在理论研究上比较盛行,在教育管理实践中也很热门。在教育管理中,教育治理也大行其道,出现了言和行必称教育治理的现象,教育管理中讲的或做的几乎全部是如何搞好教育治理或学校治理。教育管理学的理论范畴和理论逻辑与教育管理和教育治理的这些理论研究与实践息息相关,教育管理学的学科建设不可能面对这种变化而不闻不问。目前,教育学界还没有对教育管理和教育治理关系研究能够影响教育管理学发展的现实状况引起足够的重视,这是不利于新时代教育管理学科发展的。我们必须在教育管理学学科建设中正视教育管理研究和教育治理研究出现的这两种状况,并对教育管理学学科的影响作出积极的应对或选择,以推动新时代教育管理学学科继续健康、深入地向前发展。
二、新时代教育管理学发展面临怎样的从管理到治理的选择
正是因为在教育管理理论研究和教育管理实践中出现新的教育治理理论研究和新的教育治理实践的情况,教育管理就不是以往单纯的教育管理了,传统的教育管理学所研究的教育管理就不是纯粹的教育管理或全部都是教育管理,而要加上教育治理的内容了。这样,以往以教育管理为研究对象的教育管理学现在就不能以教育管理为研究对象,而代之以教育治理为研究对象,或以教育管理和教育治理为研究对象了。基于此,新时代教育管理学的发展就面临着两种选择:第一种选择是如何从以教育管理为研究对象转向以教育治理为研究对象;第二种选择是如何从以教育管理为研究对象转向以教育管理和教育治理为研究对象。以下先对这两种选择进行分析,然后谈谈本研究所做的选择。
(一)从教育管理到教育治理的选择
根据对教育治理研究现状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大多数研究和实践认为教育治理与教育管理是不同的,教育管理强调的是如何管理,而教育治理强调的是平等协调、多元共治。在教育事务的处理中,平等协调、多元共治的手段比管理的手段优越,只有运用平等协调和多元共治的手段才能更好地达到处理教育事务的目的。这样,教育管理和教育治理在性质和内容上就成了两个不同的范畴。在理论上,以教育管理为题的研究就不可能研究教育治理的内容;以教育治理为题的研究就不可能研究教育管理的内容。换句话说,在教育管理和教育治理各自的研究中不可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面对这种情况,教育管理学要么还是保持原来主要以教育管理为研究内容的状态,这种选择实际上就是原来一般教育管理学研究的内容,这里就不予讨论了;要么将教育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改为教育治理,将平等协调、多元共治作为教育管理研究的主要内容。
(二)从教育管理到教育管理与教育治理的选择
在教育治理研究中,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教育治理和教育管理并不矛盾,教育治理只是教育管理的高级形态“善治”,那就意味着在理论上既可以研究教育管理中的治理问题,也可以研究教育治理中的管理问题,不能用教育管理代替教育治理,也不能用教育治理代替教育管理。按照这种观点,即教育治理与教育管理没有什么矛盾,教育治理强调的只是教育管理中的平等协调和多元共治,而这些又是教育管理的高级形态。这样,教育管理学还是可以将教育管理作为研究对象,教育管理学的主要内容也就不会有什么大的变化,只是在教育管理学的适当部分加上或再强调平等协调、多元共治的内容,对以往的教育管理学做一些修改补充的工作就可以了。当然,也可以用另一种方法来处理,就是教育管理学以教育治理中平等协调、多元共治的内容为研究对象,由于在教育治理研究中也可以研究教育管理问题,这样在教育治理的研究中也会保留教育管理的内容。
(三)新时代的教育管理学应由教育管理转向既包括管理也包括平等协调和多元共治的教育治理
上述两种选择,从表面来看都可以解决新时代教育管理学发展面临的教育管理和教育治理研究产生的新问题。然而,本研究并不赞同这两种选择。具体说,本研究并不赞同第一种选择中将教育管理研究转向为教育治理研究中的平等协调和多元共治的研究,不赞同第二种选择中只是对以往的教育管理学补充一些教育治理的平等协调和多元共治的内容,或是研究教育治理中的平等协调、多元共治的内容并保留教育管理的内容。本研究的选择是新时代的教育管理学由教育管理转向教育治理,这种教育治理是管理和平等协调、多元共治两方面统一的教育治理,而不只是平等协调、多元共治一个方面内容的教育治理。
本研究之所以有这种主张,是因为人们对教育治理的理解与对治理的理解直接有关。在教育治理研究中对治理的平等协调、多元共治的理解只是治理原意的一个方面。治理的原意包括了管理和平等协调、多元共治两方面的内容。下面让我们先对治理的原意做一番考察,然后对当下学者们对治理的理解进行梳理和分析,看看这些理解与治理原意的理解是否一致。
1.治理的原意
先看看西方治理的原意,再看看中国治理的原意。关于西方治理的原意,为了弄清“governance”的原意,研究者查阅了“Concis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牛津简明英语词典》)”中的“governance ORIGIN ME(治理的原意)”,发现治理(governance)作为英语国家使用的概念源于“govern”一词,这一词来自古法语“governer”、古典拉丁文“gubernare”和古希腊语“kubernan”,其原意是“to steer(驾驶、操纵、控制和引导)”。法国国家科研中心(Centre National de la Recherche Scientifique,CNRS)的政治学教授让-皮埃尔·戈丹(Jean-Pierre Gaudin)在其所著的《何谓治理》(Pourquoi La Gouvernance?)中,比较系统地研究了治理的原意在法国和美国等国家的演变过程。他发现:在法国起初gouverne(指导、指引)、gouvernement(统治、政府)和 gouvernance(治理)有同样的词源,表示驾驶和指导两方面的意思。从13世纪起治理一词就在法国流行起来。20世纪70年代美国学者开始明确使用治理这个概念,20世纪90年代随着公共管理的兴起,治理这个词开始被广泛使用。由此可见,西方治理的原意有两方面的意思:一方面是驾驶、操纵、控制和统治、政府的意思;另一方面是指导、指引和引导的意思。由于这两方面意思表述的文字较多且每一方面文字表述的意思相近,为了论述方便,这里试将两方面的意思进行处理。在第一方面的意思中,由于驾驶、操纵与控制、政府与统治都与管理有关,这里就以管理代表治理第一方面的原意。在第二方面的意思中,由于指引、指导、引导都与疏导有关,这里就以疏导代表治理第二方面的原意。这样,概要地说,西方治理的原意就有管理和疏导两方面的意思。
研究发现,公共管理领域使用治理这个概念后,对治理有如下五种理解:第一种理解是聚焦治理的制度和程序,它指的是用这些制度和程序去调解那些冲突或竞争的各方;第二种理解是将治理扩大到政府和相关方面的互动,指出政府统治的结构和机制不是强加,而是统治的各方相互影响;第三种理解是将治理扩大到包括政府在内的公、私机构及个人管理相同事务的总和,如何在这些机构中实现相同的事务管理,就要使相冲突的不同利益得到调和并注重联合行动的过程;第四种理解强调的是各级各类政府和组织决策中,以民主多元的形式行使权力;第五种理解强调的是政府和社会、市场和公民的互动和良好合作,使公共利益最大化,可以说“善治”是对治理结果的一种期许。由以上五种理解可以看出,公共管理对治理的理解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从治理的主体来看,由强调制度和程序扩大到强调政府公(私)组织及个人;二是从治理的方法来看,由强调制度治理,到强调调解、联合、过程、民主、多元治理;三是从治理的内容来看,治理既是对各治理主体的治理,也是对治理主体及公共事务进行的治理;四是从治理的目的来看,由调解冲突各方,到实现各方共同管理事务,共同行使权力,达到各方良好合作,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五是从治理与管理的关系来看,治理也是一种管理,但这种管理强调组织与组织,组织与个人的调解、联动及其过程,并以多元的形式,以共赢和利益最大化为目的来行使权力,共同管理相同的事务。
分析发现,公共管理对治理的理解与对治理原意的理解基本上是一致的,两者都包括“管控”和“疏导”之意,只不过公共管理所说的治理是对治理原意的细化。在对公共管理的理解中,更多谈的是如何通过疏导来搞好管理。对疏导来说,往往更在意的是如何在主体、方式、内容及目的上做好疏导,从而来搞好管理。通过分析治理的原意和公共管理对治理的理解,我们认识到:在理解治理的概念时不能把治理与管理对立起来,做好治理的目的是达到更好的管理;管理不是控制或管控,而是要在管理的主体、方式、内容、过程和目的等方面,采取调解、合作等民主多元的方式来使公共管理取得利益最大化。过去人们一般把治理与管理对立起来进行理解,看来这种观点是对治理的一种误解。
关于中国治理的原意,不同的文献有不同的释意。在《说文解字》和《东方治理学》中,治理的原意为“疏导”;在《辞源》和《辞海》中,治理有“疏导(理)和管理”两方面的意思,在《汉语大词典》和《新华词典》中有“管理”一方面的理解,在《管理学大辞典》中有“管理和疏导”两方面的理解。中国的词典对治理的解释虽然有“疏导”和“管理”两种理解,然而,本研究认为治理的意思主要体现在“管理和疏导”两个方面,而不是“疏导”和“管理”两种意思。因为治理的原意就是“疏导”,而且《辞源》《辞海》《管理学大辞典》三个辞典解释治理是“管理、疏导”两方面的意思,只有《汉语大词典》《新华字典》将治理解释为“管理”。特别是在《管理学大辞典》中将治理解释为“管理、疏导”两方面的意思,这一点是值得注意的。因为这一辞典是专门解释管理及与管理相近的词(如治理等)的意思的。而且这一辞典对治理的解释的参照系比较全面,既可以看作在中国语境下治理本义“疏导”的继承,也可看作治理的“管理和疏导”两方面意思的继承,还可以看作西方语境下治理原意和公共管理视角下治理既强调管理又强调疏导的一种延伸。《管理学大辞典》之所以对治理作出这样的解释,是因为辞典的编者不能不受中国传统管理文化的影响,同时也不可不吸收学界对公共治理的研究的各种成果。
由上述对西方和中国治理原意的考察发现,治理的原意包括“管理和疏导”两方面的意思。“管理”包括管控、统治等多方面的含义,而“疏导”又与平等协调、多元治理等有关。所以,如果将治理的原意加以细化,治理就包含了管控、统治和平等协调、多元治理等方面的内容。
2.当下学者对治理的理解及分析
综合已有研究成果发现,当下学者们对治理有四种理解:第一种是通过将管理、统治、行政与治理对比、将中西方对治理的理解进行对比、通过辨析“治理”与其相近词语的含义等三种对比方式阐述治理的含义,认为治理是与统治、行政不同的。第二种是通过要素和过程两个角度直接阐述治理的含义,这两种观点共同之处都认为治理和管理是不同的,治理体现出的是多元参与、合作、调和和协同等特征。第三种看法认为治理和管理有区别,治理是管理的“改善”的一种形态 “善治”是治理的高级形态,它强调的是合作共赢的一面。联系对西方和中国治理原意的解析,可以看到以上这三种看法基本上没有从治理原意所包含的“管理、疏导”这两个方面去阐明治理的含义,而是把治理和管理对立起来,只强调治理原意中疏导所包含的平等协调和多元共治一个方面,忽视了管理中的管控和统治的一面。第四种观点想从治理的源头上弄清治理的含义,但这种观点由于对西方治理原意只考察到英语词源“govern”的“统治”的含义,而并没有考察到英语词源的古典拉丁文“gubernare”和古希腊语“kubernan”的原意是驾驶、操纵、控制和引导(to steer)的含义;而且对中国汉语治理只考察到《荀子·君道》中所说的“管理”和“统治”的一方面意思,而没有考察到《说文解字》《东方治理学》《辞源》《辞海》《管理学大词典》中对“治理”解释为“管理”和“疏导”两方面的意思,就直接断定治理的含义只是管理,包括管控和统治一方面的意思,而忽略了治理还有疏导,包括平等协调和多元共治另一方面的意思。
在上述四种对治理的理解的观点中,第一、第二、第三种看法认为治理不同于管理,看重的是治理中疏导的一面,第四种看法看重的是治理中管理的一面。看来当下人们或把治理单纯理解为疏导,有时称为“善治”,包括平等协调、多元共治等软的一面,或把治理单纯理解为管理,包括管控和统治等硬的一面。这些都是对治理的一种片面的理解,都没有全面把握治理的原意。
由以上对东西方治理的原意和当下学者对治理的理解的考察分析可见,上面我们分析的当下学者们对教育治理的理解,要么将教育治理理解为管理,要么将教育治理理解为平等协调、多元共治,这两种看法只是各自理解了治理原意的一个方面,是不符合治理的原意的。所以上面所说的新时代教育管理学由教育管理向教育治理转向中的向教育治理转向,是建立在将治理理解为管理基础上的;向教育治理转向中的向平等协调、多元共治转向,是建立在将治理理解为平等协调、多元共治基础上的。这两种转向,实际上都是建立在对治理原意片面理解基础上的。本研究主张新时代教育管理学从教育管理到教育治理转向,这种教育治理既包括平等协调、多元共治的一面,也包括管理和统治的一面,显然是与上述两种转向不同的,是建立在全面把握治理原意基础上的转向。
三、新时代教育管理学发展如何实现由管理到治理的选择
(一)从教育管理到教育治理选择的方法论分析
由于治理的原意包括管理和平等协调、多元共治两个方面的意思,教育治理当然也就包含了这两个方面的意思,于是由教育管理到教育治理的一个直接的做法就是将原来教育管理学中研究教育管理的计划、实施、协调、检查、总结等内容,换成研究教育治理的管理与平等协调、多元共治这两个方面的内容。但本研究认为从教育管理到教育治理的做法还不能这么简单。因为教育治理包括的这两方面的内容,不仅涉及教育治理的方法层面,即如何通过管理和平等协调、多元共治的方法和手段来达到做好教育治理的目的,还涉及教育治理的其他方面。因为教育治理是通过管理和平等协调、多元共治来做好教育事务,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而完成教育任务的一种现象,可以说是教育治理具有管理和平等协调、多元共治这一内涵,它的外延涉及教育治理的各个方面,而这些方面的总和就构成了教育治理的整个现象。因此,我们要用教育治理取代教育管理,就要以研究教育治理现象代替研究教育管理现象,从而获得有关教育治理的学问。那如何研究教育治理现象呢?教育治理现象是社会现象的一部分,可以用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分析社会现象的方法,即用物质的实践活动为第一性的原理分析社会现象,将社会现象划分为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四个范畴,并由这四个范畴的矛盾运动推动社会发展的方法,去研究教育治理现象,分析教育治理现象由哪些范畴所组成,这些范畴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逻辑关系,由此得出教育治理现象的范畴和逻辑。
(二)从教育管理到教育治理选择的学科样态分析
1.从教育管理到教育治理所产生的学科名称、性质和类型分析
通过分析教育治理现象发现的由教育治理范畴和教育治理逻辑所构成的教育治理的学问,我们把它称之为教育治理学。教育治理学是研究教育治理现象,揭示教育治理规律的一门学问。像教育管理是由教育和管理所组成的交叉学科一样,教育治理学也是由教育和治理组成的交叉学科;像教育管理是由研究教育管理一般理论的一门学科的教育管理学和由多种教育管理学组成的教育管理学科群一样,教育治理学也可分为由研究教育治理一般理论的一门学科的教育治理学和由多种教育治理学组成的教育治理学科群两类。教育治理学科群大致上可以从两个维度来进行分析。一是从层次来看,有研究国家教育治理的宏观教育治理学,有研究区域(省、市、区、县)教育治理的中观教育治理学,有研究学校教育治理的微观教育治理学即学校教育治理学,包括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治理学。在各级学校教育治理学中,有研究学前教育治理、小学教育治理、初中教育治理、高中教育治理和大学教育治理的教育治理学;在各类教育治理学中,有研究普通教育治理、职业技术教育治理、特殊教育治理、民族教育治理和民办教育治理等的教育治理学。二是从内容上来看,有研究教育人事治理的教育人事治理学,有研究教育财务治理的教育财务治理学,有研究教育业务(教学、科研、德育、招生、就业、督导)等的教育业务治理学等。本研究只研究作为教育治理一般理论的一门学科的教育治理学。
2.作为一门学科的教育治理学的范畴及逻辑分析
研究作为教育治理一般理论的一门学科的教育治理学,它是以一般教育治理现象为研究对象。运用上面我们确立的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对一般的教育治理现象进行分析发现,教育治理学由教育治理活动、教育治理体制、教育治理机制和教育治理观念四个范畴所组成。
第一个范畴是教育治理活动。教育治理活动是教育治理的主体与主体、主体与客体或客体与客体之间所发生的一种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之所以将教育治理活动作为教育治理现象的第一个范畴,是因为教育治理活动是我们每个人能参加的、又能亲身感受到的一种实践活动现象。教育治理活动包括教育治理的主客体、内容、过程、方法和环境等。教育治理的主体指的是政府、社会和学校,以及这三类主体中的组织和组织中的人。教育治理的内容包括各级各类教育,各级各类教育中的人、财、物、信息、时空以及组织及其组织中人的职责权限等。教育治理的过程指的是计划、实施、检查和总结,教育治理的方法包括在法治的基础上的管理和平等协调、多元共治。教育治理环境包括多个方面:或是精神环境和物质环境;或是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或是宏观、中观和微观环境等。
第二个范畴是教育治理体制。教育体制是教育机构与教育规范(制度)的结合体或统一体。教育治理体制是由教育治理机构和教育治理规范(制度)的结合体或统一体。之所以将教育治理体制作为教育治理现象的第二个范畴,是因为教育治理活动要想实现有序和高效,就必须建立一定的机构和规范,这就形成了教育治理的体制。教育治理体制有两种理解:从层次方面来说,有宏观的教育治理体制、中观的教育治理体制和微观的教育治理体制;从性质方面来说,有集权式的教育治理体制、民主式的教育治理体制和合作式的教育治理体制。
第三个范畴是教育治理机制。教育机制是教育现象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方式。教育治理机制就是教育治理现象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方式。之所以将教育治理机制作为第三个范畴,是因为教育治理活动各要素之间要发生一定的关系并产生一定教育治理活动的运行方式。教育治理体制产生后,教育治理体制各部分之间要发生一定关系并产生一定的教育治理体制的运行方式。同时,教育治理体制还要作用于教育治理活动,从而产生教育治理体制作用于教育治理活动的机制。教育治理机制有层次的教育治理机制、形式的教育治理机制和功能的教育治理机制。层次的教育治理机制包括宏观的教育治理机制、中观的教育治理机制和微观的教育治理机制;形式的教育治理机制包括行政计划式的教育治理机制、指导服务式的教育治理机制和监督服务式的教育治理机制;功能的教育治理机制包括激励的教育治理机制、制约的教育治理机制和保障的教育治理机制。
第四个范畴是教育治理观念。教育治理观念是主体在实践的基础上,对教育治理所产生的一种系统的理性的认识。之所以将教育治理观念作为第四个范畴,是因为教育治理活动的开展、教育治理体制的构建、教育治理机制的运行,都要产生一定的教育治理观念并依据一定的教育治理观念。教育治理观念有对教育治理是什么的认识而产生的教育治理本质观,有对教育治理作用的认识而产生的教育治理价值观,有对如何发挥教育治理作用的认识而产生的教育治理实践观,有对教育治理作用结果的认识而产生的教育治理质量观。教育治理本质观、教育治理价值观、教育治理实践观和教育治理质量观这四种教育治理观念体现出一种递进的逻辑。只有认识了教育治理是什么,才有可能认识教育治理的作用是什么;只有认识了教育治理的作用是什么,才有可能认识如何发挥教育治理的作用;只有认识如何发挥教育治理的作用,才有可能认识教育治理作用的结果。另外,教育治理观念除了有递进逻辑的教育治理观外,还有由教育治理的对立逻辑而产生的主体教育治理观和从属教育治理观:主体教育治理观是充分调动教育治理主体自觉性和能动性的教育治理观;从属教育治理观是从属社会和从属儿童的教育治理观。
以上四个范畴都是与教育治理的管理和平等协调、多元共治这一内涵有直接关联的,或者说,这四个范畴都要体现这一内涵。从教育治理活动来看,不仅教育治理的方法本身就是这种内涵的具体体现,管理和平等协调、多元共治还要求教育治理活动的主体运用这两个方面去处理教育治理的内容,掌握教育治理的过程和应对教育治理的环境。从教育治理体制来说,教育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制度规范的施行都要体现管理和平等协调、多元共治的要求,只不过集中式的教育治理体制更强调管理,民主式的教育治理体制更强调的是平等协调、多元共治,而合作式的教育治理体制二者都要强调而已。从教育治理机制来看,要用管理和平等协调、多元共治两方面的要求处理教育治理中的各种关系和运行方式。在层次教育治理机制中有不同的侧重:宏观机制多强调管理,而中观和微观机制多强调平等协调、多元共治;在教育治理的形式机制中,行政计划式机制主要强调管理,指导服务式的机制主要强调平等协调、多元共治,而监督服务式的机制管理和平等协调、多元共治两方面都要强调。从教育治理观念来看,在教育治理观的递进逻辑中,管理和平等协调、多元共治这两方面都要体现在教育治理是什么的教育治理本质观,教育治理的作用是什么的教育治理价值观,如何发挥教育治理作用的教育治理实践观,以及教育治理作用结果的教育治理质量观中。在教育治理观的对立逻辑中,主体教育治理观更多强调的是平等协调与多元共治,而从属教育治理观中的从属社会教育治理观强调的是管理,从属儿童教育治理观更多强调的是平等协调和多元共治。教育治理学体系具体见图1。
3.教育治理学的研究与以往教育治理研究的不同之处分析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认为,由教育管理到教育治理,以往的教育管理学就可以被一门新的学问——教育治理学所代替了。这门学问是以教育治理现象为研究对象,由教育治理活动、教育治理体制、教育治理机制、教育治理观念四个基本的范畴和逻辑组成的体系。
这种对教育治理的研究,与以往对教育治理的研究有如下几点不同:一是以往对教育治理的研究,基本上只研究教育治理主体,即只研究政府元治理、社会多元治理、学校自主治理等;二是以往的教育治理研究多是研究教育治理的方法,即研究如何通过平等协调、多元共治来达到善治(显然这两种研究只是本研究教育治理现象中的教育治理活动这一范畴的主体与方法部分);三是如果把以往研究平等协调、多元共治也看作对教育治理内涵的研究,那么它只是对本研究教育治理内涵中对平等协调、多元共治这一部分的研究,还缺乏对教育治理内涵另一部分——管控的研究。可见,与以往教育治理研究相比,本研究所主张的转向后的教育治理的研究,无论是在研究对象上,还是在对教育治理内涵的把握上都是比较全面的。